近期,我省成立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监督检查组并下设2个监督检查小组。按照省监督检查组部署要求,监督检查小组将从今年9月开始,每月一次对省委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决策部署贯穿落实情况持续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落地落实。
据了解,近期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工作责任落实方面,着重发现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发挥主体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资金、物资监督方面,着重发现受灾地区有关部门、乡(镇)、村(社)及物资发放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重建资金、物资管理的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私分、骗取救灾资金物资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公开公示方面,着重发现有关部门、乡(镇)、村(社)以及物资发放点是否将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分配、发放情况以及救助、按照政策落实情况等,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着重发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反映,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是否存在因组织不力、失职渎职、漠视群众利益而出现重大问题情况,是否存在党员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推诿扯皮、慵懒散浮拖等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情况。
据了解,巡回督查将通过带问题下访、查阅资料、核查账册、个别走访、接受投诉、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覆盖所有涉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地区、部门和单位,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其中,监督力量薄弱、群众利益诉求集中的灾区乡(镇)将作为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小组将深入灾区县、乡(镇)、村(社)和受灾群众,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四川省纪委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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