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川文旅发〔2020〕79号)、《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办资源发〔2020〕30号),经综合考评,以下24家单位达到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现予公示。
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成都市:双流区、彭州市、金堂县
泸州市:古蔺县
广元市:昭化区
遂宁市:船山区、射洪市
内江市:市中区、威远县
乐山市:犍为县
宜宾市:高县
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
雅安市:荥经县、石棉县
眉山市:青神县
阿坝州:若尔盖县、红原县、黑水县
甘孜州:道孚县、理塘县
凉山州:会理市、冕宁县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28—86702635;邮箱地址:2569484233@qq.com。
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