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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一廉租房小区“租金暴涨”数倍 是否合规?

时间:2024-09-30人气:编辑: 初旭
“廉租房月租金突然涨了7—11倍,我们实在压力太大了,廉租房涨价可以如此随意吗?”日前,有泸州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反映这一问题。
带着网友的质疑,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实地探访:
租金从40元/月上涨至280—450元/月不等,不交面临腾退房屋
9月25日一早,记者来到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富民路的惠民苑小区。
这个小区建成于2011年左右,是泸州市江阳区较早的廉租房小区之一,2012年通过验收后,陆续有当地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申请入住,目前全小区共有近700户住户。
从去年上半年起,小区物业方——泸州市江阳区洁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知部分住户,所租房屋租金需要上调,每户从起初的40元/月上涨至280—450元/月不等。
很多住户表示不能理解:为何要突然上涨租金,涨幅是否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大部分居民对此很抵触,拖欠不交租金。
今年8月起,陆续有居民收到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行政决定书》。该小区1号楼一位住户提供的《行政决定书》上显示,其存在“已欠租半年以上”等情况,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其“于2023年12月31日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同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补缴全部拖欠租金。”
“我确实存在拖欠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涨幅太大,不能接受。”该住户告诉记者。记者采访中,反映涨幅过大难以接受的居民还有不少。
“以前每月40元,现在是原来的7倍,不能理解。”住户陈斌说。
租住在该小区的王淑兰说,她家住房50平方米,以前按40元/月交的租金,如今月租金涨到了450元。
家住该小区3号楼2单元304号的冯小平质疑,涨价前没有事先告知,廉租房这样突然上涨租金,是否合理?
66岁的住户邹祖林身体残疾,全靠自己和妻子每月共计3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突如其来的涨价令他很难接受。“孩子在成都上大学,每月吃药看病加上日常开支,3000多元经常都过得紧巴巴的,现在突然房租涨了7倍多,太难接受。”
是否合规?
回应: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原廉租房住户,执行公租房租金标准
记者注意到,一些居民收到的《行政决定书》,对该小区房屋的称呼已不是“廉租房”,而是“公租房”。这是否与租金上涨有关呢?
记者查询发现,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不过上述通知也明确,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
很多居民认为,其租住的惠民苑小区房子就属于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范畴,因此租金水平应按照原租金即40元/月执行。
对此,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泸州开始实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并制定相关租金标准并执行至今,惠民苑小区也于当年纳入执行范围。
并轨后,廉租房、公租房统称公租房,保障群体为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为低保0.8元/㎡/月、低收入2.4元/㎡/月,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5.6元/㎡/月,农民工按4元/㎡/月。
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户纳入公租房管理后执行低保0.8元/㎡/月、低收入2.4元/㎡/月租金标准,但对收入提高不再符合低保、低收入条件的原廉租房住户,不再统一清退,而是执行相应的(中等偏下、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金标准。
小区居民王淑兰家就属于这种情况,物业部门对其解释:其女儿已出嫁,且与女婿共同在婚后购买了商品房,因此对其租金进行上调。陈斌因在泸州本地打零工,被认定其收入有所增加,不再符合最低标准。冯小平则是因已达到退休年龄,有退休金。
为何上涨?
回应:大数据核查后动态调整,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既然并轨政策已执行多年,为何今年部分居民的租金才出现明显上涨?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居民是否符合廉租房标准,需租户到街道办提交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和房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工作量大。2022年起,江阳区采用大数据核查,不用居民提交材料,房管部门通过调取居民收入大数据等手段进行核查,从而确定哪类人群符合。“核查更规范,调整也更规范。”该负责人说。
根据2022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江阳区惠民苑小区公租房年度审查合格低保家庭191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254户。
通过2023年年度审查,2022年原保障的254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6户因经济变化调整为低保家庭继续保障,2022年原保障的191户低保家庭中21户因经济变化调整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继续保障。
“保障对象也可随时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供收入认定结果,经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后也可进行调整。”该负责人解释,惠民苑小区租住户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街道和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复核。
此外,也有部分居民质疑,作为公租房,近年来小区老化严重,部分公共配套设施没有进行过更新维护,若按公租房收取租金,希望也能优化维护工作。(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荣昌)

来源:金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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