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德网络-川南经济网-chuannane.com

川南经济网老版

川南经济网

当前位置: 川南经济网 > 金融

四川银保监局关于同意泸州银行成都武侯支行开业的批复

时间:2021-11-28人气:编辑: 初旭

四川银保监局关于同意泸州银行成都武侯支行开业的批复(图1)

    川银保监复〔2021〕551号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你单位《关于成都武侯支行开业的请示》(泸银成分发〔2021〕7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1号附1号1栋1层101号。

二、批准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总行(上级行)授权的业务。

三、你单位应当自四川银保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四川银保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市场监督、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四川银保监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四、你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不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四川银保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时限内开业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 川南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川南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川南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发布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882779006 邮箱:3109022@163.com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