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第二家保税物流中心 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获批

2014-10-30 08:20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记者 昨(29)日 从成都海关获悉,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联合发文,批准设立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15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这是继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之后,四川的第二家保税物流中心。今后,川货走水路,出口退税时

    记者昨(29)日从成都海关获悉,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联合发文,批准设立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15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这是继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之后,四川的第二家保税物流中心。今后,川货走水路,出口退税时间或提前1-3个月。

  泸州港是四川第一大港口,是全国内河第一个铁路直通码头的集装箱码头。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于该市临港产业物流园区内,批准建设面积为0.21平方公里,功能主要包括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功能、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功能、物流信息处理等。

  此前,川内企业若选择水路出口,货物沿长江溯流而下,离开上海港并确认离境后,才能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时长大约为1-3个月。成都海关表示,今后,出口货物入保税物流中心即可退税。对于企业而言将有两大利好:一是成本降低。企业进口货物可在保税状态下存放在保税物流中心内,不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等代扣代缴税款。有进口需求再报关,进口部分缴纳相应税款;二是手续减化。除国家明文规定外,存放于保税物流中心的涉证进口货物一般不需提交许可证件,只有在报关进入国内时,才需向海关提供。此外,开展“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的企业,可将多批次进出的货物,集中一次报关。

  链接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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