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4 日 凌 晨 ,在 内 江 市 东 兴 区 321 国道大石鼓路段,有人报警称路边有一名老人躺在地上,怀疑是交通事故。交警赶到现场后 ,在现场找到三道刹车痕迹,并根据老人身上的伤口,初步判断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正是靠着这三道刹痕,交警锁定了肇事车辆类型;又凭借老人身上的 伤口,锁定了肇事车辆,在48小时内迅速破案,抓获嫌疑人。
路边老人身亡
身后留下三道“刹痕”
11月4日凌晨4点30分左右,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以下简称“交警二大队”)接“110”指令称,321国道大石鼓路段发现一名老人躺在地上,疑似因交通事故受伤。
随 后 ,交 警 二 大 队 副大队长雷炜马上带领相关人员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经 120 医生确认老人已经死亡。负责此案的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张镭翰回忆,在老人身旁,有一辆自制手推车;在其身后,发现三道明显的刹痕。
除了三道刹痕,张镭翰一行人还发现,老人右腿部位有疑似车辆撞击后形成的创口,双膝处有与地面摩擦后形成的擦伤,头上还有一处较大面积的创口,因此初步判断老人遭遇了车祸。
当日上午,交警二大队便成立了专案组,雷炜命张镭翰、事故中队中队长贺勇,携副中队长刘隽、刘启忠、马莹翔对该案进行侦破,并立即召开了案情分析会。会上确定了侦破方案: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复勘;二是根据三道“刹痕”确认车型;三是配合法医对死者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尽快确认死亡时间;四是抽调警力调取事发路段沿途视频资料。
“经过复勘,我们确认了三道刹车痕是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留下的。”张镭翰说,在确认车型后,法医也确认了老人死亡时间在4日凌晨3点至4点之间。与此同时,法医还对死者右腿外侧洞伤进行了鉴定:直径洞宽约3厘米,深1.5厘米。
监控查找“真凶”
锁定运送猪肉三轮车
明确死亡时间后,专案组成员随即调取了相应时间段附近路口的监控视频。在邻近的小河口镇附近的监控显示,许多遮盖着篷布的三轮车于当日凌晨途经该路段。交警随后获悉,这些三轮车大多是送猪肉到城里的。
“郭北镇和小河口镇都有屠宰场。”张镭翰说,走访邻近大石鼓的郭北镇和小河口镇后,他和同事们发现,不少三轮车的底部都加装了一根直径约2厘米的钢条,用于拴篷布。“在对钢条进行测量并比对死者伤口后,我开始怀疑,死者右腿外侧形成的洞伤是钢条插入后所致,于是就对屠宰场运猪肉的三轮车展开了调查。”
摸排结果显示,两个镇的屠宰场都是凌晨杀猪送货,郭北屠宰场的猪肉主要运往永东、界市一线,不经过321国道;而小河口屠宰场的猪肉则大多是通过321国道运往内江城区。因此,交警决定重点检查小河口屠宰场的三轮车。
5日晚11时许,交警二大队迅速调集警力,于6日凌晨1时许赶到小河口屠宰场,对该场内的20余辆送货三轮逐一调查。临出发时,雷炜只提了一个要求:“每一辆三轮车都必须与交警见面,检查过程务必做到细致入微。”
“紧张”司机露马脚
看完监控如实供述
交警在屠宰场调查时发现,事发当晚前三个出车的车主都说自己曾在路上见到老人推着手推车在路边行走,但在当晚3点30分左右出车的第四辆三轮车主刘某却说,当时对面有车辆过来,灯光很强,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
张镭翰说,刘某在回答提问时显得很紧张,给人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为此,他让一位同事将刘某的三轮车拦下来,并密切观察其言行举止。“另一边,我们对第五辆出车的车主进行了调查。该车主反映,他路过事故现场时已经看到老人躺在了地上。他的回答加深了我对刘某的怀疑,而拦下刘某的同事给我反馈的情况是,他被拦下后显得很平静,就更有问题了。”
“这个状态,不应该是他此时应有的表现。”张镭翰说,市场对送货的三轮车主有合同约定,迟到一个小时到货,收货方会按每头猪100元处罚送货人。刘某三轮车上有好几头待送的猪肉,照理说,被拦下来后他应该很着急。张镭翰决定,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被带回大队后,专案组民警让刘某观看了事故路段留下的视频,看完后,刘某一下就愣住了。随后,民警对刘某进行了相关的政策宣讲,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目前刘某已被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唐雨潇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王瑶(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