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交警支队开展“11.20”酒驾整治行动 让酒驾“不任性”
2015-11-23 14:48
来源:川南经济网www.chuannane.com
责任编辑:寒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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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强化酒后驾驶整治,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支队认真分析总结历来酒后驾驶整治工作经验,根据全市工作实际,于11月20日组织开展了11月份第四次全市性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这次行动,全市
为强化酒后驾驶整治,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支队认真分析总结历来酒后驾驶整治工作经验,根据全市工作实际,于11月20日组织开展了11月份第四次全市性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这次行动,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340人次,警车131辆次,登记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136辆、货车137辆、其他车辆1908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计249起(其中饮酒驾驶9起,醉酒驾驶1起)。
整治过程中,各大队认真分析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规律,提前确定重点区域、路段、时段,加强警力部署,特别是在饭店、餐馆等娱乐场所周边,加大了巡逻检查密度,提高路面见警率,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做到查获一起、处理一起,坚决实行“零容忍”,对酒后驾驶违法嫌疑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各大队还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契机,把警力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延伸,将酒后驾驶整治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派出所、“交管办”,依托固定或临时检查点,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直属一大队按照既定的职责分工,强化协作,组织警力在上X弯道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酒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针对酒后驾驶、毒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直属二大队以辖区国窖大桥为重点路口,以19:00至23:00为重点时段,科学布设检查执勤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反光锥形桶等执勤执法装备,严格规范执法,提高检查密度和频率,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直属三大队组织警务一区民警、协警在龙马潭区龙马大道泸州市大剧院路段开展了全市酒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高管大队集中警力在合江白米收费站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检查路段过往的私家车、小型客车、7座以上面包车以及其他车辆等重点车辆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龙马潭交管大队在国道G31线设置固定执勤点对过往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加大对过往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合江大队结合前期酒驾整治工作经验,大队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了检查点,各外设中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认真进行检查;叙永大队组织民警、协警在辖区氮肥厂路口、高速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严格查处超速、超员、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耐心细致的向过往车辆驾驶员宣传“醉驾入刑”相关规定、酒后驾驶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古蔺大队在辖区餐饮娱乐场所集中的滨河路、迎宾大道等路段部署警力进行检查。(汪秀卿 潘光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