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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农地入市”案例被评为自然资源部典型示范

时间:2024-05-11人气:编辑: 初旭

     日前,《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获悉,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35个试点地区入选典型示范案例。其中,古蔺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2023年度典型案例入选。

  古蔺“农地入市”案例被评为自然资源部典型示范(图1)

    古蔺县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宗地位于古蔺县金兰街道城北街社区,该地块原为星火废弃机砖厂的存量建设用地。出让宗地编号为 2023-69 号,规划用地面积 10.22 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该宗入市土地是本轮国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来,四川省新纳入试点县(区)中的首宗公开拍卖成交案例。古蔺县金兰街道城北社区 17 组通过村民民主决策,参照泸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原土地使用相关权利人进行了合理补偿,并收回了土地使用权,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入市宗地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通过公开竞拍,宗地由古蔺县山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28.67 万元/亩的价格竞得,成交总价 293.0074 万元。按照《古蔺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古财发〔2023〕185 号),对应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比例为入市增值收益的 30%,该宗地入市土地成本为 71.5608 万元,增值收益为 221.4466 万元,扣除增值收益调节金 66.43 万元后,入市主体获得 155.01 万元入市收益。

古蔺“农地入市”案例被评为自然资源部典型示范(图2)

古蔺县2023-49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拍卖入市成交确认签字仪式

   具体做法:
    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制定了《古蔺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古蔺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示范文本(试行)》等 24 项配套制度文件,建立了“提出入市申请—出具规划条件—编制入市方案—开展民主决策—进行入市核对—组织入市交易—交易成交确认—签订书面合同—缴纳出让价款—办理不动产登记”10 步入市程序,通过入市程序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保证农民集体看得懂,入市主体易操作,交易平台能执行。
古蔺“农地入市”案例被评为自然资源部典型示范(图3)
古蔺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流程图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规范民主决策程序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民主决策制度。一是入市意愿民主动议。入市前就土地资产处置事宜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入市意愿。二是入市方案民主决策。认真组织编制入市方案,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对入市方案进行讨论表决,21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参加会议并一致表决同意,最终形成入市决议。三是收益分配民主决策。金兰街道城北街社区会同17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提出收益分配方案草案,经17组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报街道办事处备案后实施。四是入市过程民主监督。健全村民监督机制,对入市宗地涉及的入市收益等重大事项纳入村务公开,接受审计和村民监督,保障了农民知情权。

古蔺“农地入市”案例被评为自然资源部典型示范(图4)

金兰街道城北街社区17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入市方案

    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一是严格限定办理时限。县自规局按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和红线图,明确了土地相关的开发建设强度等内容。二是推动业务并联办理。同时函请县发改局、环保局等部门,出具入市宗地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三是建立“四方”监管机制。除入市主体、用地企业、县政府作为监管方外,增加属地乡镇(街道)作为监管方,充分发挥属地乡镇(街道)监管作用。

    统一入市交易规则,强化入市交易服务

    构建与国有建设用地统一的地价体系、交易平台、交易规则、中介市场。一是建立统一的地价体系。制定与国有土地用途分类相统一、地价水平相衔接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为确定入市土地价格提供参考。二是搭建统一的交易平台。整合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源,作为古蔺县统一的城乡土地交易平台。三是制定统一的交易规则。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对竞买要求、交易规则、成交确认等内容进行规范。四是形成统一的中介市场。引导中介组织为入市交易提供地籍调查、土地测绘、地价评估等第三方服务,已形成国有与集体统一的中介服务市场。

     统筹编制示范文本,保障程序便捷规范

     为方便入市操作,制定了《古蔺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申请表》《古蔺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古蔺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决议》《古蔺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意见书》等10份示范文本,涵盖入市中用到的所有书面材料,入市主体只需填空即可,实现入市所需文本材料标准化、规范化。

古蔺“农地入市”案例被评为自然资源部典型示范(图5)

古蔺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示范文本清单

  取得成效

   健全入市交易制度,构建统一用地市场

   一是健全入市交易制度。通过健全入市申请、方案编制、民主决策等全流程制度,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入市环境,为入市交易提供了全方位保障。二是构建了与国有建设用地统一的地价体系、交易平台、交易规则、中介市场,促进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

规范入市交易程序,压实入市监管责任

   一是规范入市交易程序。通过规范和明确入市土地交易的一系列流程规范,实现入市交易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压实入市监管责任。通过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构建入市主体、用地企业、县政府、乡镇(街道)四方监管体系,推动市场主体高效利用入市土地。

提升土地供应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一是提升土地供应效率。相较于国有土地出让,入市土地用地程序和时间大大精简,提高了土地供应效率,节省了等待周期。二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相较于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格略低、门槛略低,大幅减少了企业初期运营成本,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难、用地成本高的问题。

激发农民参与热情,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一是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在入市过程中,由入市主体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最大程度地体现农民意愿。二是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指导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按照“征求意见、形成方案、民主决议、公示监督、组织实施”五步集体资产处置程序决定入市相关事宜,促进了乡村治理和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提升。

   实现农民多元增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一是集体经济收入增加。按照入市收益分配方案,62.01万元(入市收益的40%)入市收益留存集体经济组织,增加了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二是村民获得直接收益。93万元(入市收益的60%)入市收益直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个成员可分得1540元,增加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入。三是提供了村民就近就业机会。“同等用工条件下,入市企业应优先解决入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业”纳入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为成员提供就业岗位50个,有助于提高当地群众的收入。四是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乡村实体产业项目落地,不断发展壮大乡村实体经济,将更好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来源:古蔺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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