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经济网泸州9月4日讯(朱孝琴 欧世宇 栾术刚)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方案》(川环函[2014]439号)文件要求,以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精神,近日,泸州市白米镇对镇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环境专项执法检查。
经前期摸排,确定了镇内仅有一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检查组重点检查其选址合理性、畜禽养殖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等。同时,检查人员还将环境监察宣传手册及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发放至养殖户手中,使其了解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增强做好畜禽养殖过程中污染防治的责任意识。
检查结果显示,该养殖场畜禽种类为生猪,常年存栏量为650头,占地面积8亩,沼气池容积55 m³,堆粪场容积25 m³,已建设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和排污口,且属限养区,符合政策规定。但检查发现其沼液池建设不完善、不规范,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监督整改落实到位,从源头上遏制污染。
此次检查,对推进全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打击畜禽养殖场违法排污行为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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