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9)日,泸州市印发《关于金融支持酒类企业持续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了金融政策支持酒类企业持续发展,发挥我市酒类民营经济在实现“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发展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原酒可抵押贷款 解决融资难问题
酒类企业尤其是中小酒类企业通过银行信贷进行间接融资,常常由于贷款额度小、面广、分散、管理成本高等特点,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积极性不高。
泸州的酿酒作坊 记者 牟科 摄
据《通知》要求,适当扩大酒类企业抵(质)押品范围,允许酒类企业利用动产、原酒、股权、应收账款、商标权等权利抵(质)押贷款。企业资金约束瓶颈、融资难问题的困扰可得到解决。
同时,提高对文物窖池价值评估的准确度,增加不动产抵押贷款额度,解决白酒企业长期以来因抵押物不足而难以得到银行大规模信贷支持的难题。
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力度,用好“定向降准”政策,信贷投向适度向酒类企业倾斜,发挥好结构引导作用。今年9月、10月,央行分别向市场投放基础货币5000亿元和2695亿元,专用于城市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存在环节多、手续繁琐、审查时间长、缴纳费用较多等状况。《通知》要求,缩短民营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或“过桥”环节,严格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及“七不准”、“四分开”等规定,规范企业融资的抵(质)押登记费、公证费、评估费等收费,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快速方便办理贷款,降低贷款成本,大大有利于中小企业“解渴”。
企业发展不“断炊” 延期还款、转贷基金助其“过桥”
企业向银行贷款多以半年或一年为一次贷款周期,企业发展又不能在短期见到实效,一旦在关键环节“断炊”,对企业发展而言无疑是致命一击。
《通知》要求,对未到期贷款,非因法定事由,银行不应要求企业提前还贷或以贷转贷,保障企业资金链条不断。
据《通知》要求,白酒“小巨人”企业贷款到期的,企业经营正常又确需资金周转的,银行支持办理3—6个月的延期。对风险评估达标的酒类企业直接进行滚动融资。对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看好的酒类企业,银行应采取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及时重新续贷,优化审贷程序,缩短审贷时间,切实执行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不宜采取只收不贷等控制措施。
同时,困难酒类企业的“过桥”资金由市政府酒类企业转贷基金提供帮助。
抱团取暖 建立酒业应急周转金
开展“保险+信贷”合作,支持银行与保险机构联合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放贷款,保险机构对贷款本息承担保证保险责任。
发挥泸州市酒协的抱团作用,引导全市酒类企业整合资源,建立酒业应急周转金,帮助解决酒类企业短期资金需求。
扩大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对全市酒类企业的担保覆盖面,放宽担保条件,增加注册资本金,增强自身信用再担保能力,提高对酒类企业的贷款担保额度。依法成立的担保机构为白酒“小巨人”企业提供担保所产生的代偿损失,按贷款担保实际发生额的0.5%给予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为其新增贷款担保且担保费率低于2.5%的,对其当年新增担保额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贴。(记者 于遵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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