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古蔺居民快递证件丢失 工商维权获赔偿

2015-08-07 10:32 来源:川南经济网www.chuannane.com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前不久,古蔺甘女士通过申通快递邮寄证件,支付了20元的快递费,但是没有办理物品保价,不料邮件却在快递途中丢失。于是甘女士找到快递公司要求赔偿。但快递方却说,由于甘女士在委托办理快递手续时未办理物品保价,只能按邮寄费3至5倍赔偿,不过可以按照公司最


        前不久,古蔺甘女士通过申通快递邮寄证件,支付了20元的快递费,但是没有办理物品保价,不料邮件却在快递途中丢失。于是甘女士找到快递公司要求赔偿。但快递方却说,由于甘女士在委托办理快递手续时未办理物品保价,只能按邮寄费3至5倍赔偿,不过可以按照公司最高赔偿额500元进行赔偿。甘女士不满意,她认为邮件丢了,快递公司应该负全责。而且不是普通物品,包含了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重要证件,还得回老家补办,来回的车船费等花费都是几千元,遂要求快递方赔偿车费、误工费、误餐费、补办证件费等8000余元。在多次交涉无果后,甘女士找到了二郎工商所进行投诉。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对双方进行了询问调查,在了解事实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所以赔偿损失不受邮费3-5倍的限制性,但是甘女士要求赔偿8000元也没有依据。经多次调解,最终快递方同意赔偿甘女士补办证件的车费、证件费等共计2300元。(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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