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2)日,记者从泸州重拳打击非法营运助力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治理会议上获悉,从2014年8月10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泸州将开展为期8个月的打击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8月11日,泸州市出租汽车综合治理推进工作暨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动员大会在市委会议中心召开。市委常委李晓宇、市政府副市长张文军、副秘书长康江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动员大会除主会场外,市政府还在各县(区)及乡镇设置了分会场。
在动员大会上,市政府目督办通报了2014年7月10日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治理以来的主要工作概况和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督查工作安排。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江阳区人民政府、合江县人民政府分别交流了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治理的基本做法和经验。
市政府副市长张文军就全市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宣传部门要抓住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形成浓厚的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的舆论氛围。二是抓好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六种”非法经营行为。三是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经营蔓延的势头。
市委常委李晓宇要求:要充分认识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乡镇“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定期研究、找准问题、重拳出击;抓摸排,要组织村、社、街道对辖区内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全面摸排和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进行重点宣传教育和规劝,督促其终止非法经营行为;抓重点,对有组织、团伙式、恶势力团伙参与的非法经营等“六种”行为要重点打击;抓疏导,要科学布局客运线路,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的优质服务,乡镇要举办就业培训,多渠道、多形式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就业问题;抓宣传,对在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专项整治中的典型案例要曝光,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抓机制,要按照打击非法经营,规范道路运输持续的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
-
川南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川南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川南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发布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882779006 邮箱:3109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