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今年21392辆车享受“6年免检” 可邮政代办

2014-08-29 15:26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泸州市今年内能够享受到免检政策的非营运小型汽车达21392辆。同时,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公布了泸州四县三区申领地点,并开通邮政代办,实现群众足不出户也可申领检验标志。 实施时间 按照两部局要求,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泸州市今年内能够享受到免检政策的非营运小型汽车达21392辆。同时,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公布了泸州四县三区申领地点,并开通邮政代办,实现群众足不出户也可申领检验标志。

  实施时间

  按照两部局要求,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从2014年9月1日(含)起实施。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然执行原检验规定。从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没有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然按照原规定上线检验。

  适用车型

  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

  凡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免检车辆,6年内仍然按照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后,仍然按照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仍然按照规定每年检验2次。

  申请地点

  地址1、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泸州市江阳区蓝安大道二段36号。

  地址2、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二分所,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宪桥交警二大队办公楼底楼。

  地址3、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四分所,泸州市纳溪区安富桥。

  地址4、泸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泸州市江阳区蓝安大道机场口。

  地址5、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服务窗口,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6、泸州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泸州市江阳区蓝安大道二段36号。

  地址7、泸州市技安检验服务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关口往石洞方向左侧约150米处。

  地址8、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宪桥往川南气矿方向右侧约100米处交警二大队二楼。

  地址9、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龙南路29号交警三大队三楼。

  地址10、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泸州市纳溪区冠山路42号交警四大队底楼。

  地址11、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管大队,泸州市江阳区城南大道泸渝高速引道入口处右侧50米处。

  地址12、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泸县福集镇高速公路连接线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底楼。

  地址13、泸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中心,泸县福集镇高速公路连接线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后。

  地址14、合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合江县合江镇建设路上段246号。

  地址15、合江县建文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合江镇桥凼村5社。

  地址16、叙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叙永县环城北路307号。

  地址17、叙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叙永县环城北路307号。

  地址18、古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古蔺县古蔺镇金兰大道37号。

  地址19、古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古蔺县古蔺镇金兰大道37号古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一楼。
   

    提交资料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前来申领。

  1、《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为其它收费把关。

  开通邮政代办,实现群众足不出户也可申领检验标志。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城区范围办理:(1)通过电话预约办理:符合免检条件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车主,可拨打泸州市邮政EMS统一服务热线“3103970”,由当地邮政EMS服务人员上门收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资料,并将相关资料以邮件方式寄递到当地车管所EMS派驻服务人员,由EMS派驻人员代办车辆免检业务。(2)通过窗口咨询办理:符合免检条件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车主,可直接到当地邮政EMS营业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由邮政EMS营业人员代办车辆免检业务。

  2、农村乡镇范围:符合免检条件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车主,可到当地邮政营业网点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资料交于营业人员,由当地邮政支局所营业人员将相关资料以邮件方式寄递到当地车管所EMS派驻服务人员,由EMS派驻人员代办车辆免检业务。

  收费标准

  “邮政直通车”服务资费标准为44元/件(含往返费用,同城、异地统一价格)。其中单程费用构成:寄递费20元/件,封套及详情单2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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