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忠国 记者 曾业)日前,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泸州市叙永县天宝山水果专业合作社等10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此次参评门槛高、审查严,根据相关要求,申报社原则上为省级示范社,年经营收入150万元以上,入社成员数高于全省同行业农民合作社平均水平,成员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30%以上;同时,要求申报社在同行业农民合作社中产品质量、科技含量处于领先水平,有注册商标,获得质量标准认证。
泸州市获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合作社分别为:泸州市纳溪区民亿蚕桑专业合作社、叙永县天宝山水果专业合作社、泸州市江阳区大佛岩蔬果专业合作社、合江县新殿荔枝专业合作社、叙永县富康生态兔养殖专业合作社、泸州市纳溪区杉树湾生态禽业专业合作社、泸州市天洋家禽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泸州市龙马潭区美艺园林专业合作社、泸县雅龙水稻专业合作社、泸州市龙马谭区九狮柚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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