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经济网讯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规范违法暂扣车辆管理工作。12月1日到2日,兴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集中销毁报废一批在事故处理中依法查扣的违法车辆、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了使这批报废机动车不再流入社会、不再上路行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大队对扣留的涉案车辆按照扣留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对符合销毁条件的车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统一进行公示,督促车主、驾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在公示期到后,由具有报废资质的公司在大队依法进行集中销毁报废处理。
据统计,此次集中销毁共68辆机动车(均为普通二轮摩托车),这不仅有力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也有力的震慑了违法车辆驾驶人员,有力推进了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及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李巧遇)
-
川南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川南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川南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发布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882779006 邮箱:3109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