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月下午5时30分许,纳溪区交管大队大州驿中队接到辖区打古镇派出所报案称,在纳赤路22KM处,有一普通两轮摩托车撞伤一放学回家的小学生后,逃离事故现场。在接到报案后,大队值班民警杨刚感觉事故事态严重,考虑到伤者为一小学生,事故后果造成的影响巨大,迅速与值班协警一道赶到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大队民警认真细致的勘查了事故现场,寻找目击证人,通过多方走访,了解到事故车辆为一辆绿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为川ETXXX3。当时在伤者放学后,由打古往五通方向回家横过马路时,被肇事摩托车撞伤右腿后倒地,造成腿部、头部受伤。在了解到第一手事故资料后,民警对该车进行锁定,了解到该车原车主已经将车卖于黄某。后经对黄某进行询问,黄某承认了伤人后驾车驶离现场的事实。至此,经过前后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此次逃逸事故得到侦破,受到伤者家长的好评。(通讯员 汪秀卿 稿件提供 纳溪区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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