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遏制二轮摩托车、三轮车违法高发势头,有效消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月7日上午,泸县交警大队联合县整治办开展了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
行动中,泸县交警与整治办相关人员在县医院、彩虹桥以及客运站等重要路段设置了检查点,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安装动力装置、违法载客、加装遮阳伞、不按规定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并在开展整治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严管氛围,广泛宣传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正确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上路行驶,赢得了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次行动,泸县交警共检查电动自行车52台次,查获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客3起,并依法对载客电动三轮车进行了扣留。(徐秋 刘晓燕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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