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出台细则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2016-08-18 08:25 来源:川南农经网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得到市 科技 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支持的企业,将能获得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无偿资助或贴息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贴息。这是近日下发的《 泸州 市 科技 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细则》中的内容。 泸州 国家高新区 据悉,市 科技 型中小企业技术

     得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支持的企业,将能获得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无偿资助或贴息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贴息。这是近日下发的《泸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细则》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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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省创新型企业和泸州科技型企业。申请市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需为我市三区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税务关系在市级或三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且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市创新基金项目主要分为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无偿资助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技术研发成果予以奖励,奖励额度按照不超过研发支出40%的比例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确定。贷款贴息则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中试熟化予以支持,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医药类项目可延长至三年),贴息额度不超过30万元。在同一年度内,市创新基金对同一个企业只支持一个项目。

  (张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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