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准大学生影楼打暑期工怀疑被骗 老板:误会

2018-08-08 10:36 来源:成都商报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8月7日下午,18岁的小郑刚拿到一所二本院校的录取通知书。这个暑假,他原计划在泸州打一份暑期工,为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攒点自己挣的钱。 暑期工干了仅一周就草草收场,因为他发现实际工作跟应聘时描述的不一样,公司推行的营销方式,也让他产生怀疑他和同伴

   8月7日下午,18岁的小郑刚拿到一所二本院校的录取通知书。这个暑假,他原计划在泸州打一份暑期工,为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攒点“自己挣的钱”。

  暑期工干了仅一周就草草收场,因为他发现实际工作跟应聘时描述的不一样,公司推行的营销方式,也让他产生怀疑……他和同伴去工商部门查询,并拨打投诉电话。涉事的是一家正在装修的影楼,老板迈克(化名)为此很是恼火,他说这场“误会”让他损失六七万元,“一些孩子太鲁莽”。

  小郑却并不这么认为,他说,“我们这些年轻人,知道如何去维权。”

  打暑期工

  发现工作与应聘时描述不符

  小郑去打暑期工,是读大二的表姐介绍的,表姐在58同城上看到招聘信息,说是去发传单。小郑又约上小学同学小李,一起去泸州市江阳区仁和路一家正在装修的影楼报到。签订合同后,7月24日正式上班。小郑了解到,一起上班的有40多人,都是正在读大学或高中的暑期工。

  小郑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最初两天是培训,老板迈克介绍,工作是影楼业务的营销推广。相关业务知识,小郑学得很认真,他希望能拿到最佳业绩,这样就可得到1000元的额外奖励。

  小郑很快发现,具体的工作跟之前的描述不一样,在发展业务的同时,他们被要求打扫了三天卫生。他最初以为只是发传单,事实上还包括推广预付定金的影楼“套餐”,并被老板鼓励从亲戚朋友开始推广。

  这样的工作,让小郑感到意外,但他还是努力去完成,在动员了母亲、姨妈、同学等关系下,他完成了六七份“套餐”,并收到300元到1200元不等的定金。

  关于工作内容的变化,小李也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总共工作了八天,两天培训,三天打扫卫生,然后是发传单等业务推广。

  怀疑被骗

  悄悄查询并向工商部门投诉

  小郑说,老板将40多名暑期工分成多个小组,每六七个人一组,他是其中一个组的组长。对影楼相关工作产生怀疑,是因为他们之前问过老板,影楼有没有营业执照,老板回答说营业执照拿去办其他事情了,后来他们从另一名影楼管理人员处得知,营业执照还在办理中。

  有了这样的疑问,大家就把更多的“不解”抛了出来,“那么大的影楼,难道没有专门的装修工人,让我们来帮着打扫卫生?”“营销套餐的定价感觉昨天和今天都不一样,只要有人交钱,什么条件都可以?”

  带着这些疑问,小郑把其他几个组长拉到一个群里,表达了自己的疑惑,互相间进行讨论。“主要都是拉亲戚朋友来办的业务,要是这些钱要不回来,怎么跟他们交代?”小郑说。

  大家商量,私下展开调查,他们先去网上查询,发现并无影楼的注册信息,随后又到工商部门去查询,也没有影楼的相关登记注册信息。他们觉得上当了,于是拨打当地媒体的新闻热线,也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最新进展

  已结清工资并退还了定金

  小李告诉成都商报记者,8月1日,他和小郑及其他同学向老板提出退款未果,后到派出所报警,经派出所和工商部门协调处理,该影楼负责人结清了打工学生的工资,并退还了顾客的定金。“培训每天发20元,工作期间每天50元,退工作卡费5元,总共结算345元工资。”

  北城工商所负责人介绍,经调查,该影楼未办理营业执照,目前通知负责人限期办理,并告知负责人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前,不能开展经营活动。

  8月7日,成都商报记者在仁和路找到涉事影楼,目前影楼正在装修,几名年轻小伙在悬挂广告板,对方告诉记者,他们是刚到店工作的暑期工。

  老板说,事情完全是一场误会,营业执照目前还在办理中,自己的营销推广也是可靠的。“我租了上千平方米的场地,怎么可能不讲诚信来砸招牌。”老板说,自己之前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突然闹出这样的事情,彼此之间缺乏及时沟通,一些孩子做事太鲁莽。

  老板称,这次事件自己损失了六七万元,包括工资、定金、材料及时间成本等。目前装修顺利,预计8月20多日正式开业。

  常打暑期工

  觉得自己多次被“坑”

  小郑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初中开始父母就鼓励他去打暑期工,自己也很乐意,可以挣一笔自己支配的钱。因此,他已有了多次打暑期工的经验,干过端盘子、发传单,但工作中,他觉得多次被“坑”,说好干8个小时,却常加班到9个小时,甚至10个小时。

  小郑说,因为有较多的暑期工经历,所以他觉得工作存在风险或者需要维权时会积极主动地去处理,“我们这代年轻人,熟悉网络,不懂的就上网查一查,知道怎么去维权。”小李提供了一份与影楼签订的劳动协议,协议中的一些条款,他们存在异议,特别是其中一条“若缺席旷工,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表示,对于兼职合同,因为甲方某某婚纱摄影不是准确名称,同时也没有相应的签字盖章,本身没有效力。由于双方已按照该合同事实上履行兼职合同,对双方也有约束力。对于合同约定的乙方旷工,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明显属于不合法条款,甲方无权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就后面的工作内容与应聘时双方的协议有变,王律师介绍,乙方当时事实上也同意了,相当于变更了合同内容,不存在违背合同条款的问题。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冯骏律师表示,学生暑期工应如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第一,应查证用人单位的相关资质,查证到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等后,可直接通过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证其是否拥有相关的真实的资质,从本案来看,未办理营业执照,在法律上也可被视为个人雇主对雇员的雇请。第二,暑期工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利于暑期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暑期工据此维权。

  方霞 成都商报记者 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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