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四川省版权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版权保护的公告。全文如下——
四川成都造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上映后,广受影迷欢迎关注,不断刷新电影票房纪录。为尊重保护创新,现就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版权保护公告如下:
一、切实增强版权法律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盗版;
二、全面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持续激发电影创作热情,不断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
三、观影选择正规渠道、正规影院;
四、不以任何形式盗录电影音频、视频;
五、不以任何形式传播分享盗版音频视频;
六、未获得权利人合法授权,不得制作电影相关周边产品;
七、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时,欢迎向各级版权管理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或当地市长热线举报。
1.9元买《哪吒2》?
抵制盗版也是维护自身权益
据网络平台数据(灯塔专业版),《哪吒之魔童闹海》(又称《哪吒2》)总票房(含点映及预售)已超116亿元,成为首部进入全球票房榜前11的亚洲电影。
此前,据澎湃新闻报道,《哪吒2》等多部春节档电影在广受关注的同时,也屡遭盗录盗播。在一些电商平台上,部分网店以极低价格非法兜售《哪吒2》“枪版”,有的一份仅1.9元。这些“枪版”电影资源疑似从影院盗摄而来。
版权保护的对象是每一部影片,打击的是所有的盗版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将盗摄资源用于营利性、商业性传播,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护身符”有了,但哪吒依然陷入盗版侵袭重灾区,为电影产业版权保护再敲警钟。
这个春节前,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部署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加强电影版权的全链条保护。
挡住盗录镜头,确实需要监管部门各显神通,从售卖“枪版”影片资源的卖家入手,加大对每一环的处罚力度,不让电影创作者的努力付诸东流。
高质量的影片屡遭盗版侵扰,最终损害的是观众利益。观影人自觉拒绝盗版,价格再低也不为盗版影片买单,是对电影基本放映秩序的遵守,是对电影艺术最起码的尊重,也是对自身观影权益的有力维护。
栏目主编:周春晟
文字编辑:夏徐寅
本文作者:北京晚报
题图来源:新华社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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