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入选养老服务业改革试点地区

2014-08-28 10:13 来源:新民网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了42个地区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泸州是四川唯一入选城市。据了解,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等。成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对于泸州来说肯定是件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了42个地区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泸州是四川唯一入选城市。据了解,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等。“成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对于泸州来说肯定是件好事。”泸州市养老服务福利协会会长刘锐表示,但与此同时,他也道出了几点自己的担忧,并坦言,“目前泸州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的改革是最需要突破的。”

现有问题

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空缺

据了解,泸州市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接收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群,而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却很少有养老机构愿意接收,据统计,泸州市130余家公办养老机构只有不超过5家接收了此类人群。“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能支付的钱很少,所以民办养老机构收不起,而公办又不愿意收。”刘锐表示,但该类人群却几乎占了全市老人总数的60%。

相关政策规定,到 2015年,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30 张”,2014 年泸州计划新增养老院床位5200张。刘锐坦言,床位应根据养老对象细分,在规模上有所区别,“养老人员大致分为失能、失智老人、普通孤寡老人以及高档精神需要的老人等,床位的布置也应该因人而异,如失能老人应该提供护理床,失智老人提供专用床。”

目前,由于床位并未细分,公办养老机构约有 50%的床位处于闲置状态,“这些床位其实可提供给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的老人使用。”

改革建议

建议一: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

目前,泸州养老机构大多由政府掌握经营权,院长不仅无法支配财务,而且自身的相关福利待遇也很难得到保障。“给养老院添置什么东西要先请示,使很多院长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局面。”刘锐表示,养老机构应实现“公建民营”,即政府投资,让具有资格的业务院长独立承担养老机构的经营权,“目前大部分公立养老机构的院长都由公务员兼任,而其本身还要处理其他事务,又缺少相关的业务知识。”

此外,刘锐还指出,民办养老机构应从建设起就获得相关补贴,目前需工程验收成功才能获得补贴,“这在某种程度上束缚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建议二:提升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待遇

在刘锐看来,养老服务体系的确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一部分老人选择机构养老是必然的结果,然而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越来越匮乏是面临的现实问题。“年轻人不愿意在养老院当护工,有些人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是在养老院工作。”刘锐说,自己的护理院在2002年时还能招到个别年轻护工,而现在几乎都是五六十岁的护理人员。

“这部分护理人员一般都是因为家庭贫困才来干,但年龄上了五六十岁干了一些体力活后很容易引发突发病。”在刘锐看来,政府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地位和待遇是关键,“应该将他们与产业工人一视同仁,这是一个被遗忘的群体。”刘锐表示,可以学习西方的先进理念,养老服务从儿童培养起,如规定每个学生每学期要到养老机构做几次实践,从小培养对养老服务行业的兴趣。

建议三:建社区微型养老院

据统计,2013年泸州市60岁以上的老人有88.3万人,占总人口17.6%左右,高出全国14.3%的平均水平,到2020年泸州市老年人口或将达到130万人。“每个村、城市社区有一家民办的微型养老院,乡镇养老机构能面向社会,社区微型养老机构能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融合在一起,形成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体系。”刘锐还认为,人才培养应是第一位,从领导到工作人员都应学习了解养老服务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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