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健全区域医疗中心的通知》,明确在全省卫生系统内建立十大区域医疗中心,通过区域医疗中心的建立,推动市(州)之间在医疗资源、医疗技术等方面优势互补,充分发挥省部级医疗机构及区域内领头医院在整个分级诊疗过程中的技术引领作用。
泸州作为川南区域医疗中心,以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为领头医院,由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辅佐医院,将医疗技术覆盖泸州市,辐射内江市、自贡市及川、滇、黔、渝结合部。
另外九个区域医疗中心分别是: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第四医院和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中医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的省级中心,以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的川东北区域医疗中心,以绵阳市中心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的川西北区域医疗中心,以广元市中心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的川北区域医疗中心,以达州市中心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的川东区域医疗中心,以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的川中南区域医疗中心,以攀枝花市中心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的攀西区域医疗中心,以雅安市人民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的西康区域医疗中心,以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的天府新区区域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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