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省级定点救治医院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4〕122号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国家卫生计生委驻川医疗机构、委直属医疗机构:
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7号)和《关于做好四川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省级定点救治医院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83号)要求,我委近期对申报单位进行集中审查,经评估,同意乐山市人民医院、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为第三批四川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省级定点救治医院。现将《四川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省级定点救治医院名单(第三批)》印发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四川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省级定点救治医院名单
(第三批)
一、耐多药肺结核(共1所)
乐山市人民医院
二、直肠癌(共3所)
乐山市人民医院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三、结肠癌(共3所)
乐山市人民医院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四、肺癌(共2所)
乐山市人民医院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五、宫颈癌(共2所)
乐山市人民医院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六、乳腺癌(共2所)
乐山市人民医院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七、食管癌(共2所)
乐山市人民医院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八、胃癌(共3所)
乐山市人民医院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九、唇腭裂(共1所)
乐山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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