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至10月19日,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开展了临床用血专项监督检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加强全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规范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针对全县16家进行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重点从临床用血组织制度、血液来源、血液储存、临床输血、紧急用血四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均高度重视临床用血工作,所有临床用血均为泸州市中心血站提供,未发现违规自采自供临床用血行为。绝大多数医疗机构能严格临床用血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做到科学合理用血。主要表现为:一是制度执行更加规范。各医疗机构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审批制度、输血前检查、核对制度、输血知情同意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类登记完整。二是工作流程更加标准。大部分医疗机构制定了临床用血相关管理制度及紧急用血应急预案,血液储存地点符合要求,储存设备运行正常,血液发放记录规范。但检查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仍有个别医疗机构输血科室设置不标准,人员配置不到位;二是少数医疗机构存在着设备设施不健全,未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专用储血冰箱,储血冰箱24小时监测记录不及时;三是输血后的血袋未按规定的时间、温度进行保存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临床用血单位立即整改,确保临床用血安全,防范血液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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