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至11月18日,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全县45家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集中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并会同监测机构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设备性能进行现场检测。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管,促进医疗机构依法、规范地开展放射诊疗活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权益。
本次专项检查共派出卫生执法人员14人次,车辆7车次,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放射设备性能检测情况、工作人员及患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检查中发现我县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管理水平比以往有较大提高,大部分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取得了放射诊疗许可,建立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等。但部分医疗机构也存在一些问题:1家医疗机构没有组织放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和建立放射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名放射工作人员未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2家医疗机构机房内堆放杂物,多家医疗机构没有制定放射安全质量保证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了责令限期整改意见,书面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5份,对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作出处理。
通过此次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专项卫生监督检查,为促进全县医疗机构依法、规范地开展放射诊疗活动,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将起着积极促进作用。(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徐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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