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泸州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分布不均的问题,满足不断增长的儿童健康服务需求,日前,泸州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泸州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儿童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县级综合医院100%设立独立的儿科。2017年-2020年,全市每年增加100张儿科床位,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儿童床位数达到2.5张。2017年-2020年,全市每年增加12名儿科医生,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儿科
2020年各区县至少建1个急危重症儿童救治分中心
泸州市将加强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应开设儿科门诊,提供儿科急诊服务,需求较大的设置儿科病房。2017年泸县、合江县人民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和新生儿科,2018年叙永县、古蔺县人民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和新生儿科,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
同时,加强中医儿科重点专科建设,市中医医院开设儿科病房,县(区)公立中医院设立儿科,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加快区域儿童医学中心建设。依托泸州市人民医院(泸州市儿童医院),积极开展儿童疑难危重疾病诊治、师资力量培养、骨干人才培育、高新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
泸州市进一步完善泸州市人民医院儿童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2020年每个区县至少建立1个急危重症儿童救治分中心,可以市区共建。提高院前急救机构反应能力,及时将急危重症儿童转运至救治中心。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开通急危重症儿童急诊绿色通道,加强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等无缝有效衔接。
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区县卫生计生局和医疗机构要制定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眼科、呼吸科、消化科、感染科等专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分流患者,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
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
大力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儿科医务人员收入至少达到本单位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1.2-1.5倍。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以参照有关规定,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儿科医师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泸州市将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扩面开展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筛查等项目,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儿童先心病、白血病救助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按定额收费标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额报销;属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家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按定额收费标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85%。
社会办非营利性儿童医疗机构将获政府补助
泸州市将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三级医疗机构重点收治重大专科疾病和疑难危重疾病患者。二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儿童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儿童健康教育、儿童疾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等。
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专科医疗联盟、对口支援、帮扶托管等模式,采取巡回医疗、远程医疗、进修教育、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为基层培养和输送儿科骨干人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服务能力,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技术服务和患者“双下沉”。
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充分发挥分级诊疗作用,将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基层医疗机构要将儿童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覆盖。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儿科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
泸州市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在贫困县等医疗资源相对缺乏的地区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儿童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在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多学科、多领域实现合作和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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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收费
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医务人员待遇
儿科医务人员收入至少达到本单位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1.2-1.5倍。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儿科医生晋升职称,论文不做硬性要求。
儿科建设
二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应开设儿科门诊,提供儿科急诊服务,需求较大的设置儿科病房。市中医医院开设儿科病房,县(区)公立中医院设立儿科。加快区域儿童医学中心建设。2020年每个区县至少建立1个急危重症儿童救治分中心,可以市区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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