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泸州市安排部署了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后续处置工作。自8日起,对接种单位咨询及跟踪观察情况、补种服务情况、临床观察情况实行日报告,并逐级汇总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
目前,泸州市确定并公布临床观察医院和接种单位。指定泸州市人民医院和7个区县人民医院为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临床观察定点医院,并在市卫生计生委官网上公布定点医院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同时,公开145家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选派急诊科、感染科、传染科、免疫规划科等13名专家组建的专家组负责指导基层完成疫苗接种者临床跟踪观察及咨询服务,对情况复杂患者进行会诊。
为保障受种者健康,对接种时间不满1年的受种者,接种单位提供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接种时间1年以上的,如发生异常情况卫生部门继续受理。畅通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渠道,做好答疑释惑工作。
据了解,泸州将积极开展补种服务。为接种过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且尚未完成接种程序者,接种单位免费续种其他公司合格疫苗。根据狂犬病发病特点和专家综合评估建议,已完成接种程序者不需要补种。如受种者有补种意愿,接种单位在告知防控知识、疫苗的保护作用、接种后注意事项等内容后可免费补种。
即日起,泸州市对接种单位咨询及跟踪观察情况、补种服务情况、临床观察情况实行日报告,并逐级汇总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卫生计生委即日起深入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临床观察定点医院、接种单位,督导临床跟踪观察及咨询服务、疫苗补种等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赵秋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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