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泸州8月21日讯(赵 戈 栾术刚)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刑侦三中队民警将追缴回来的摩托车退还给失主李某某时,李某某对民警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查,2014年6月4日晚9时30分左右,李某某将两轮踏板摩托车停放在大山坪小关门一汽修厂楼下后离开,次日早上6时40分左右回到该处时,发现摩托车已不知所踪,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到报警的刑侦三中队民警迅速出警,开展调查走访、勘查现场、调取现场附近监控视频等一系列侦破工作,通过不懈努力于8月初将李某某的失车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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