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泸州8月21日讯(淳 宇 栾术刚)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刑侦二中队民警接到群众刘某报案称:其停放在原老窖酒厂宰牛院宿舍内的黑色电动自行车被人偷了。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侦查工作,然而通过调取附近监控视频,对以往两天的视频进行反复查看,都未能发现被盗电动自行车的痕迹。于是,办案民警转而帮助刘某重新回忆丢车经过,在民警的耐心引导下,刘某终于回忆起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并不是被盗,而是停放了在兴隆街附近。
在中队民警的陪同下,失主刘某顺利找回了“被盗”的电动自行车,并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连连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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