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经济网泸州9月2日讯(甘玉阳 栾术刚)近日,泸州市江阳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授予江阳区法院江北人民法庭、弥陀人民法庭“人民满意法庭”荣誉称号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江阳区大常委会在今年启动了“人民满意法庭”评选活动。评选活动按初选、评选调查、公示、审查决定四个阶段严格执行。
为此,江阳区法院积极争创,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争创实施方案,并安排了专项资金,先后投入近100万元,对江北法庭、弥陀法庭进行装修改造、环境绿化、建设科技法庭、添置便民设施、电子显示屏等。积极开展法庭规范化建设,对江北法庭、弥陀法庭进行了法庭风貌、功能区划和便民设施的整治完善;规范人员配备,按照“三审一书一警”的要求配置齐备;规范审判管理,突出法庭简便审理、巡回审判和司法公开的特色;规范文化建设,设置了荣誉室、阅览室、文化走廊、文体场所等,展示法庭沿革、工作业绩、典型事迹、干警字画、名言警句等,提高、丰富干警文化素养和精神生活,激励、规范法官行为。
争创过程中,江北法庭成为全市法庭的亮点,最高法院、省法院等领导多次视察指导,今年建成的高清科技审判庭投入使用,在全市首次利用科技法庭远程审理案件。弥陀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和便民审判,开展“‘母亲节’为母亲送礼”活动,走入乡村,成功调解一起赡养案件作为献给母亲的礼物,连续2天被《人民法院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图文并茂刊出。
江北法庭、弥陀法庭的争创活动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在审议会上,人大常委会的常委们对法庭的审判质效、司法便民、巡回审理以及司法公开等工作都予以了积极评价,最终全票通过了授予江阳区法院江北人民法庭、弥陀人民法庭“人民满意法庭”荣誉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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