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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丁汀)
记者从昨(6)日上午召开的2014年全市开发建筑业集中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今年泸州市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做大做强开发建筑业的若干意见》和《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6条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开发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据泸州市住建局副局长李云春介绍,开发建筑业是泸州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加快泸州构建“长江上游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切实满足广大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在住房惠民政策上加大落实力度,积极有序地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步伐,由市住建局牵头,在充分调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充分汇集各方智慧的基础上形成了《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6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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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建局副局长李云春介绍有关情况
据了解,《26条措施》已于11月1号起施行,有效期一年,主要从金融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公积金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切实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加大了住房惠民政策的落实力度,推进了全市新型城镇化的步伐。
《26条措施》提出: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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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泸州市房地产监理交易所所长田芳介绍,《26条措施》对泸州市民在办理房产证完善税收手续时,首套房或唯一一套房的确认进行了调整。“就不再追溯以前的旧房,他这个时间点就明确了,只确定在办理房屋登记取得所有权登记这个时间点上,家庭所拥有的房屋套数,就是作为纳税认定依据的房屋套数。”田芳说。
此外,《26条措施》还鼓励进城务工人员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进城购房,给予财政补助。在城镇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一年内在泸州主城区和县城规划区购买首套面积120平方米及12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给予每平方米60元的补助。
作者:丁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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