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把执行到的钱给我转到这个账号吧,17年啦,这笔钱终于拿到了,谢谢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张萍(化名)一反常态,高兴地递出了自己的银行卡。近日,泸州市合江法院千里执行,成功执行兑现已欠逾17载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款。
事情还得从1997年1月3日说起。当天下午,张萍正在对面的邻居家聊天,发现有人出入其家,张萍便立即回家。原来,与其有积怨的张菲与其夫代熊(化名)夫妇到她家。张菲夫妇专门捡来粪便和卫生纸,拿到张萍家中,还将粪便倒入其饭锅内。
张萍刚到家门口,就被张菲甩了两个耳光,抓住头发按在地上。代熊立即上前猛踢张萍腰部,直至邻居劝阻才离开。张萍当即呼吸困难,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张萍为重伤伤害,八级伤残。1997年7月,经法院依法审判,代熊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张菲与代熊连带赔偿张萍经济损失10994元。代熊的亲属代为赔偿1000元,在判决生效后给付余款9994元。判决生效后,张菲夫妇没有履行赔偿义务。1998年,经法院强制执行,张萍仅拿到了800元赔偿款。
经过当年的事故,张萍像变了人,缺乏安全感,莫名的东躲西藏。而在刑罚执行完毕,代熊释放后,张菲夫妇悄然举家外出,下落不明。17年,法院法官没有放弃对张菲夫妇的调查执行,一直不间断地进行查询核实,特别是查询其财务状况。
2014年,执行法官终于查到张菲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某银行有存款,法官激动了,这么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考虑到路途遥远、银行存款流动频繁等因素,合江法院执行法官迅速联系委托新疆库车县人民法院代为扣划该存款。2014年9月,库车法院法官积极协助执行,成功将张菲在银行的存款2万余元扣划。近日,在亲属的陪同下,张萍到合江法院领取迟来的赔偿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2万余元,对仍未拿到的部分利息,张萍予以放弃。(李强 陈禹良 郭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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