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江南新区建设投资公司拖欠安居建设工程款4.95亿元被通报

2015-08-18 07:19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原标题:近3万户家庭被取消保障房资格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审计署今天发布《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审计署社保司主要负责人透露,这是审计署第三次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尽管审计过三次,但是,套取安居工程

原标题:近3万户家庭被取消保障房资格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审计署今天发布《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审计署社保司主要负责人透露,这是审计署第三次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尽管审计过三次,但是,套取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住房保障分配审核不严格等问题仍然存在。公告按六类问题公开发120个典型案例。

据审计署介绍,至今年6月10日,已追回被挪用、套取资金41.04亿元,退还应减免税费6863.64万元,取消2.84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并追回补贴1093万元、住房6485套,清理收回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1835套。此外,审计发现的相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16个项目虚报材料套取资金

审计署这位负责人说,此次审计是在今年1月至3月进行的,审计对象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据公告介绍,2014年,全国各级财政共拿出5601.55亿元用来建设安居工程,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84亿元。值得肯定的是,2014年全国安居工程实际新开和基本建成房屋套数均超额完成了百分之百的目标任务。

但是,审计署在审计中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

贵州省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与施工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办理虚假验工的方式,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等专项资金3.27亿元,用于该公司本部及下属商贸公司经营、为共同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垫资等支出。

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和鲁山林场虚报危旧房改造项目资料,套取林区危旧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3789.95万元。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的名义,套取财政补助资金3286.6万元。

审计署通过审计发现,套取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远不止这3个典型案例。公告说,通过审计发现,16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项目资料、拆迁安置协议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4.85亿元,用于自身经营、修建职工宿舍和办公楼等支出。

近百亿资金未按规定使用

辽宁省普兰店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专项用于安居工程项目的企业债券资金7.35亿元,出借给普兰店市财政局。

广东省韶关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将专项用于安居工程项目的企业债券资金5.63亿元出借给韶关市新鸿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和金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企业债券资金3亿元,用于归还信托贷款本息。

哈尔滨市方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673.41万元,用于购置长城牌旅行车、支付应由企业承担税费等支出。

黑龙江省二九一农场将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420.58万元,用于购买奶牛等日常经营性支出。

邵阳市江馨置业有限公司将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79.34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等支出。

保障安居性工程建设资金部分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是此次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之一。公告说,查出此类问题的共有182个项目,涉及资金93.8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2.75亿元,企业债券、银行贷款等社会融资61.08亿元。

至于这93.83亿元到底都干了什么?审计署说,用于发放工资、弥补办公经费等支出1.35亿元,用于出借、还贷、投资理财、财政周转等92.48亿元。

116市县资金筹集拨付不到位

上海市黄浦、闸北、徐汇、杨浦、普陀、虹口、静安7个区建设交通委、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指挥部等用房管理单位,拖欠建设单位限价商品住房款82.83亿元。

四川省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安居工程建设工程款4.95亿元。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拖欠安居工程建设工程款1.28亿元。

据审计署介绍,由于资金筹集不到位、未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等原因,139个用房管理、项目建设等单位未及时拨(支)付建房款、工程款等,形成拖欠131.95亿元,共涉及116个市县。

公告说,审计还发现,由于资金分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或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原因,255个市县收到的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中,有83.94亿元至2014年底结存未用已超过1年。

据公告透露,394个项目被违规收取应减免税费5.2亿元,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3464.5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4.86亿元。61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按规定享受利率优惠,多支付利息3273.41万元。

违规住保障房2.06万户

安徽省淮南市703户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领取租赁补贴285.56万元、享受实物配租20套;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410户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6.04万元;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345户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领取住房租赁补贴61.51万元。

审计署说,像这样违规住上保障房共有2.06万户,涉及房屋1.02万套、住房租赁补贴等货币补贴2191万元。审计还查出有5895套保障性住房被违规用于转借出租、办公经营或对外销售。

审计署社保司主要负责人表示,违规住保障房源于分配管理存在问题。这位负责人说,管理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分配审核不严格,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有些保障性住房被违规使用或对外销售;保障对象退出机制不健全,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未按规定及时退出。

2.34万户未按规定退出保障房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635户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未及时退出,仍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其中190户领取住房租赁补贴78万元,445户享受保障性住房445套。

审计署说,审计共查出2.34万户存在这样的问题,涉及保障性住房1.53万套、住房租赁补贴1421万元。

审计署社保司这位负责人说,目前,住房保障资格准入和退出审核机制仍不健全。申请对象的家庭住房、收入等经济状况信息涉及房产管理、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金融机构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还存在壁垒;一些地方尚未真正建立完整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审核平台,住房保障待遇经办管理仍以申请对象自行申报和基层人工审核为主,导致住房保障分配信息不对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不能正常建立。

他说,有些地方对保障性住房使用的管理不到位,缺少必要的检查监督,致使部分单位或个人借机出售保障性住房回笼资金或将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谋利。

本报北京8月1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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