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合江县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4年3月至2015年10月,合江县人民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49人次,其中自然人488人次,法人及其他组织61人次,发布数居泸州全市第一位。此外,今年5月以来,合江县人民法院探索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等五项机制,为司法改革做好准备。
“有的失信被执行人因失信行为无法购买飞机票、无法办理贷款等,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合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强介绍,从2014年3月至2015年10月,该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49人次,发布数位居泸州第一位。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突出信用惩戒等办法,“老赖”主动履行义务、执结案件等方面已初显成效。
据李强介绍,对已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除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上公开、泸州中院集中公开外,还在本院官方微博、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积极拓宽曝光面,定期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名单粘贴在居民小区、乡镇公示栏,向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最大限度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让“老赖无处可躲”。
李强说,法院执行工作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该院不断推进执行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从制定实施办法,突出信息录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审批发布、加大宣传力度,突出信用惩戒等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措施,“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有利于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健全惩戒制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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