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延寿县访民葛立梅因为敲诈勒索罪,被延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12月4日 人民网)
在提倡以涉法涉诉终结信访的今天,葛立梅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敲诈勒索罪很值得人深思。作为被告,葛立梅可能万万没有想到明明有理的讨说法行为会导致自己的牢狱之灾。而乡镇府工作人员同样无可奈何,对于葛立梅的每一次上访行为都需要他们地方政府安抚劝回,但是基层政府安慰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便是满足上访者的需求。葛立梅为丈夫在服刑期间离奇死亡质疑相关部门,因为通过司法鉴定是正常死亡,作为基层乡政府必然是没有权利为了安抚葛立梅而支持她的说法,但要摆脱葛立梅长时间非正常上访,乡政府便不得不给予她一些经济补偿让她结束异地上访。
乡政府给上访户钱的性质,在乡政府看来是笔维稳经费,而在葛立梅看来乡政府每每见她上访便抛出一笔钱化解,是乡政府主动联系所给的困难救助金,就是作为政府在此事上的理亏,而不知道她上告的部门与乡政府并没有关联性。为了终结葛立梅四处上访当地政府累积支付了4.5万元,关于这笔钱的累积发展,可能乡政府自身都不会意识到最后会给予这么多。其实,了解基层政府的人会知道,这笔钱对乡镇来说并不小,但花出去以后却没有收到应该有的效果。用法律手段来结束这种畸形的关系,其实是乡政府为了摆脱花钱安抚上访户的无奈举动。
造成这种现象根源还是基层对涉法涉诉终结信访工作在理解和执行上的不到位。上访户要一个公平正义的说法,我们就一定要给他们这个讨要说法的权利和地方,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至于他们所要讨要的说法是不是占理,能不能够得到支持,那应该是法律裁判的结果。而乡镇府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与案件相关的厉害部门,他们去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本身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涉法涉诉的信访终究还应回到司法审判上来,行政力量的干预不会遏制其发展,结果只会适得其反。(禾清)
-
川南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川南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川南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发布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882779006 邮箱:3109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