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6日上午10时许,泸县福集镇沙土村村民刘某到泸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报警称:12月16日下午,刚满16岁辍学在家的女儿小花外出维修手机至今未归,12月25日小花打电话向他哭诉说在泸县城区被一男一女骗走,现需提供五十万赎金才放人,不然就要逼迫其卖肾。
案情重大,值班民警立即对报警真实情况进行甄别。经反复仔细询问报案人,得知其女小花在此之前曾有离家出走经历,还曾向母亲编造过被绑架被逼迫卖肾的谎言。鉴于此,值班民警大胆推测,小花此次“被骗被绑架”很大可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刘某也赞同,但希望民警能帮忙找回小花。
少女虽叛逆,但孤身在外,随时可能遭遇不测,家长心急,民警也心急。值班民警当即对小花最后一次向父亲通话的电话号码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该号码对应的QQ号系一男生在使用,且最后一次充话费点在泸县福集镇太和场。民警和刘某火速赶往太和,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在村社干部与群众的共同协助下,于当日14时许在太和街上找到小花。
将小花带回刑警中队后,民警耐心地教育小花,使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再不离家出走,不再欺骗家人了。平时与母亲因无法沟通造成的心结,这次也解开了,小花主动挽母亲的手在刑警面前留下了开心的笑脸。(李兵 刘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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