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经济网讯 近日,兴文县一车主在石海东路申家坳路段违反禁令标志停放,而后又以暴力妨害公务,被处以刑事拘留。
5月27日晚8时许,一辆车牌号为川Q38XXX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在石海东路申家坳路段违反禁令标志停放,执勤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对其实施处罚,并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收到告知单后,车主易某某从自己菜铺里拿出一把不锈钢菜刀阻拦执勤执法车辆,还不停辱骂执勤人员,执勤人员耐心向其解释其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妨害执行公务的后果,请易某某配合,易某某不但不配合反而气焰更加嚣张。古宋镇派出所、特巡警大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向易某某讲解妨害执行公务的后果,请其配合执法,易某某仍不配合,在口头传唤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将其带至古宋镇派出所进行调查。次日,易某某因涉嫌暴力妨害执行公务被予以刑事拘留。(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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