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8日消息,四川彭州。9月30日上午10点半,在彭州隆丰镇文家村的一块田坝中,73岁老母亲林秀芝状告两儿两女的赡养纠纷案开庭,要求按月给予口粮。同时,还要求儿女们逢年过节要“常回家看看”。
林秀芝诉称,她与丈夫养育了两儿两女。老伴2009年去世后,她开始随次子游全生活。但因婆媳关系,双方闹得不开心。2010年3月,她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庙子中生活了6年。直到今年6月,因为腿脚犯病,她才回到儿子家中。谁知不久,儿媳妇就把她送到了两个女儿家中。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老人向法院起诉4个子女。
老人的诉求是:两儿两女每人每月各付赡养费100元,生病住院的费用及去世后的丧葬费由四人分摊;林秀芝的承包田由长子游贵耕种,每月给原告大米30公斤;要求随长子游贵生活,并由其提供住房。此外,老人明确要求在她的生日和法定假日时,4个子女必须前来探望。如遇生病,儿女必须轮流照料。
4个子女对赡养费和大米均无太大异议,然而在母亲由谁照顾的问题上出现了分歧。游贵建议将老人送去养老院,费用由4兄妹出钱。小儿子游全则建议母亲由4兄妹轮流照顾,或者送养老院,“如遇到生病,医疗费也不用均摊,生病时在谁家,就由谁家全包”。不过,两个妹妹坚决不同意让母亲进养老院,“我们丢不起这个人。妈妈愿意跟到大哥生活,就应该由大哥家照顾,我们每个月出钱就是。”然而,游贵并不信任兄弟姐妹,“上次妈治病的钱,都是我垫的,到现在都还没给我。”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后,4个儿女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他们都愿出钱,但却不肯把老人接到自己家照顾。据法官透露,该案将于本月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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