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海事局、长江泸州航道局等单位联合发布依法取缔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通告,对我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共计46座非法码头予以取缔。
取缔的非法码头如再经营可举报
凡属依法取缔的非法码头自通告之日起,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生产设施、运输装卸等设备,将码头遗留的砂石全部清运。从即日起,严禁任何船舶在纳入取缔范围的非法码头装卸作业,如因紧急避险需临时停靠禁止停泊水域的,需提前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
凡属依法取缔的非法码头拒不执行相关通知要求,仍违法从事港口经营和船舶装卸活动的,社会各界可向泸州海事局、长江泸州航道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泸州市航务管理局进行举报。
对抗拒执法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自通告之日起,按《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深入推进长江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泸州海事局将对在非法码头水域停靠的船舶依法予以查处,严格制止船舶在非法码头水域停靠( 船舶紧急避险除外)。长江泸州航道局将在非法码头水域设置专用航标,限制船舶进出。
对蓄意破坏专用航标和影响专用航标功能发挥的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进行严厉查处和打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将对抗拒执法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泸州市航务管理局将对违法占用岸线,非法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为满足用材需求,设置了8 个砂石临时转运点
此外,为满足泸州市重点工程项目用材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我市在纳入治理范围的非法码头外,选择了8 个砂石临时集中转运点:
纳溪区:安达码头;
江阳区:泰安玉龙码头、长江泸州航道航标梁材维修中心、泸州江运船舶有限公司;
合江县:密溪沟一期码头、密溪沟二期码头、天华大件码头;
泸县: 神仙桥码头
供专项整治期间作为临时停靠点使用,砂石到达转运点应即运即走,严禁在临时集中转运点进行堆放。
泸州日报记者 肖婷
责编:杨茜 编辑:袁轶
-
川南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川南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川南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发布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882779006 邮箱:3109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