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这个“老赖” 躲过了初一硬是没有躲过十五

2019-02-21 20: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四川新闻网泸州2月21日讯(肖则兰 记者 岳东) 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这句话用在老赖余某身上最恰当不过。2月19日,元宵佳节的夜晚,泸州江阳法院执行局接到线索,玩失踪的余某在某茶楼打牌,干警迅速前往将其控制并带回法院,在元宵佳节顺利执结



  四川新闻网泸州2月21日讯(肖则兰 记者 岳东)
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这句话用在“老赖”余某身上最恰当不过。2月19日,元宵佳节的夜晚,泸州江阳法院执行局接到线索,玩失踪的余某在某茶楼打牌,干警迅速前往将其控制并带回法院,在元宵佳节顺利执结。

  据了解,2017年,余某与宋某在江阳区法院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被执行人余某于2017年8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宋某工资款2.53万元。达成协议后,余某一直未履行。2017年9月,宋某向江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查询,被执行人余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并四处躲藏。

 2月19日,元宵佳节的夜晚,江阳法院执行局干警肖力工、陈春燕等6名干警,和家人团聚后正准备入睡的时候,接到执行局值班电话,告知申请人发现了被执行人余某在某茶楼打牌的线索。

 6名执行干警没有丝毫犹豫,迅速整装出发,赶到现场后将余某控制并带回法院。执行干警同时迅速通知申请人前来法院。

 经过承办法官的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余某当场用微信给付了申请人宋某被拖欠的劳动报酬2万元,一起申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在元宵佳节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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