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泸州农村在编在岗教师享生活补助

2014-09-10 09:05 来源:泸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今年是第30个教师节,作为献给全市广大农村教师的一份节日厚礼,泸州市政府于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后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从今年起,我市将对农村在编在岗教职工发放岗位生活补助,任教满10年或15年的村小教师可评

    今年是第30个教师节,作为献给全市广大农村教师的一份节日“厚礼”,泸州市政府于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后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从今年起,我市将对农村在编在岗教职工发放岗位生活补助,任教满10年或15年的村小教师可评一级教师。

  农村在编在岗教职工

  最高可享600元/月补助

  从今年1月起,我市对农村在编在岗教职工给予岗位生活补助,补助原则是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经区县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到农村学校支教教师和“特岗教师”同等享受;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代课教师或临时聘用教师,享受公办教师同等的岗位生活补助。

  市教育局局长刘涛介绍,农村学校的界定为除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校、中学以外的片区完小、村小。岗位生活补贴分三个等级,古蔺、叙永两县标准为:400元/月、500元/月、600元/月;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简称三区两县)的标准为:200元/月、300元/月、400元/月。各区县根据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确定类别。

  村小教师任教超10年

  可评聘为一级教师

  根据村小教师在编在岗人数,核定村小的岗位数,一律不得挤占、挪用,确保符合条件的村小教师评上职称,聘用到相应岗位。

  在古蔺、叙永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三区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的教师,若本人符合《泸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的一级教师条件,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二级教师,评聘为一级教师。
   

新招农村教师

  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各区县农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笔试开考比例由3:1放宽到2:1,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可采取面试招聘的办法择优招聘。

  各区县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和学生数量及结构变化情况,在核定的区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对农村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给予适当倾斜。对班额小于23人的村小进行单独核定编制,按村小的班数,每班配备不少于1.5个教师。我市有1046个班的村小生师比达不到23:1,对于这些村小要用班师比教师,以此解决农村村小教师不足的问题。

  今后,我市各乡镇招聘教师计划中,必须拿出不低于50%的名额新招聘村小教师,同时必须安排一定名额择优选调服务期满的在岗村小教师到片区完小以上学校工作。根据《意见》,新招农村教师最低服务年限5年。凡达到5年教龄,均可参加区县外公开招聘考试。区县和市直属校每年选调在岗教师笔试或不进行笔试的面试时间,定于每年5月第二周的星期六。市、县、乡镇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不得借用在职农村教师。

  我市今年将建

  2000套农村教师周转房

  据悉,我市将大力改善村小教师的食宿条件。对于新招入村小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乡镇政府解决居住用房;除中央和省上专项资金建设教师周转房外,各区县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上统一标准,安排专项经费修建村小教师周转房和师生食堂。

  此外,我市将建设7000多套农村教师周转房,由中央、省、市共同出资建设,目前已建设3000多套,今年将建设2000套左右,余下的近2000套争取在两年内建成。
   

退养民办教师享受

  公办退休教师同等待遇

  据刘涛介绍,今年我市还解决了441名退养民办教师待遇问题,工资待遇与公办退休教师同等待遇;此外,退养民办教师伤葬费、抚恤金与公办退休教师一样。所有具有中、高级职称的退休公办教师与市直属学校教师同样政策执行,有15000多名退休公办教师受益,高级教师每人每月可增加300元左右,中级职称教师每人每月可增加2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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