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0)日,记者从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获悉,近日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发布《关于公示四川省2014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川高企认〔2014〕6号),泸州市共有8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将一次性获得10万元的奖励。
这8家企业分别是四川长江工程起重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长远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泸州市诚鑫模控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江液压件有限公司、泸州市诚润机械有限公司、泸州沱江液压件有限公司、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8家企业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均占到其销售收入的4%以上,且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也占到企业年总收入60%以上份额。同时,企业自身还拥有较高的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较好的成长性,所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近年来,泸州市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将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法人代表将一次性获10万元的奖励。在项目申报上,国家、省级和市级项目将优先向具有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倾斜。
罗永松 记者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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