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威 发自北京
一方面国家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另一方面银行提供小微金融服务可以获得诸多优惠政策。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小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步伐明显加速。3月13日,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公告称,该行拟于2015年3月1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15年第一期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
除此之外,海口农村商业银行也在本月初发布公告称,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7亿元的“2015年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中小企业对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提高是其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主要原因,而中小银行通过发行专项金融债相比吸收存款有一定的优势,预计今年还是有很高的增长空间。
小银行小微金融债扩容
3月13日,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公告称,该行拟于2015年3月1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15年第一期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浙江民泰商业银行预将发行的债券品种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评级结果,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业内人士认为,小微企业专项债不占存贷比考核额度这一监管激励方式鼓励多家银行通过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同时,对于战略定位于小微企业、负债来源又不十分充足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而言,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更成为这些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补充,所以,小银行发行金融债的积极性更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也注意到,海口农村商业银行也在本月初发布公告称,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7亿元的“2015年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表示,保证将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确保在债券存续期内,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本行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其实,2014年以来小微企业金融债募集总规模有所收缩,但是从发行主体来看,越来越多的小银行参与进来,这种现象在2014年下半年就较为明显。
去年11月5日,河北银行公告称,将发行20亿元金融债券,专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随后,在当年11月7日,嘉兴银行公告称将发行10亿元小微金融债券。而去年下半年以来,已有江苏银行、天津滨海农商行、潍坊银行、厦门银行、长安银行、杭州联合农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华银行、苏州银行、渤海银行、大连农商行、浙江温州鹿城农商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乐山商业银行等多家城商行、农商行发行金融债券,用于专项支持小微企业。
发债较吸收存款更有优势
2014年6月30日,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自7月1日起,银监会将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扣除六项,计算存贷比分母(存款)时增加两项。同时,对存贷比计算币种口径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从中扣除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等六项内容,为银行支持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奚君羊表示,目前中小企业对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提高是其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主要原因。“我们国家前段时间出台一系列机构性的货币宽松政策,中小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上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使得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提高;现在总的来说,银行对大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整体上说大企业资金总体上比较宽松,中小企业融资难、贵成为一个突出的现象,中小银行更倾向于中小企业客户;另外,现在政府对于小微企业贷款在利率等方面的限制相对放宽,有更高的空间。”
“银行支持小微企业需要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包括吸收存款和发债,中小银行通过发行专项金融债,比吸收存款有一定优势,发债相对有一定的主动性。”奚君羊预计,今年还是有很高的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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