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经济网古蔺讯:酱香美酒香飘大地,酒业泰斗会聚蔺州。9月24日,由四川仙潭集团主办、泸州市酒业协会协办的第二届“创新年份酒调酒及品评现场会”在四川古蔺仙潭酒厂隆重举行。
中国酒业协会秘书长宋书玉,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秘书长甘权,四川省酿酒协会副秘书长刘俊升,泸州市政协副主席、泸州酒业协会会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才洪,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彭茵,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酒体设计中心主任赵国敢,四川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沈毅等白酒专家出席调酒会。
其中,泸州老窖沈才洪、洋河赵国敢、茅台彭茵、郎酒沈毅均为中国首席品酒师,齐聚仙潭酒厂助力创新年份潭酒成为本次调酒会一大亮点。
10余位行业泰斗、白酒专家与近20家媒体代表,在四川仙潭集团董事长方久伦的陪同下参观了花园式工厂仙潭酒厂的厂区,三道用于防火的人工瀑布梯次分布,依山而建,令媒体朋友赞赏;整个厂区陷于云山缦雾之中,绿树成带,成片的厂房、储酒库与美景浑然一体,更是让观者惊叹。
据了解,此次调酒会与首届调酒会一样,区别于以往所有白酒品鉴会,以往品鉴会由厂家提供成品,由专家组品鉴,然后给出品鉴意见。而“年份潭酒2012”调酒及品评现场会上,则是白酒专家、嘉宾亲自到仙潭酒厂藏酒库中取出产自2012年的1至7次的基酒,再由中国酒业协会副秘书长宋书玉带队的专家组进行调味组合、品评,综合评分定样,最终采用最佳酒样做为“年份潭酒2012”的勾调比例。
中国酒业协会秘书长宋书玉代表全体到会专家,对本次调酒及品评会做了总结性发言:“潭酒的原酒品质好,得到了我们几位首席品酒师的一致认可,通过几位首席精心调味组合、综合品评,我们提供了两套非常适合潭酒风格的酒体设计方案,希望能够让创新年份潭酒得到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宋书玉秘书长对本次调酒会做了高度评价,并对仙潭集团这种在年份酒标准上的创新举措表示赞赏,也提出了潭酒目前存在的不足在于风格不突出,若能改进风格将会更大程度提高潭酒在消费者当中的认知度与亲切度。
调酒品评定样后,宋书玉秘书长兴起挥毫题辞:潭酒贮久显厚重,酱香年伦亦悠雅。晚宴上,宋书玉还为本次盛会即兴抒情:久伦兴潭酒,四首席相助;茅郎潭共享,国酒更辉煌!
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副秘书长甘权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仙潭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企业、地方名酒,泸州市酒业协会给予了相当大的支持,这次活动邀请了国内四位首席品酒师,这样邀请首席品酒师,而且是多位首席品酒师到非本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在全行业都是第一次,是非常难得的好事情。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四位首席品酒师一致评价“潭酒真年份2012”的定样品质非常好,个性鲜明,酒品口感舒适,随着国家对市场的规范和出台年份酒相应的标准,潭酒有好品质的酒,好的销售机制,一定会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和前景。”
欢迎晚宴上,仙潭集团销售公司品牌总监魏旭东对创新年份酒进行了详尽介绍:“与以往行业内传统年份酒模糊的“年份”界定不同,“创新年份潭酒”明确指出其酱香真年份的“年份”定义:即从酿造年份开始,至灌装日期结束来计算年份,保证每一瓶出厂前年份足3年。而且,每瓶酒出厂,都有明确的“酿造年份+灌装年份”的双标注,方便消费者查询和计算。
“比如酿造年份为2012年的年份潭酒,其酿造周期即为:2011年10月——2012年08月,且严格按照传统酱香工艺,采用固态原粮发酵,2011年端午制曲、重阳下沙;2011年10月——2012年08月,第1-7轮次原酒依次酿造而成,不经过任何勾调和添加即入库储藏。而灌装则必须在2015年当年一次性灌装完成,用起始年份标注年份酒,既是明白消费,也是国际惯例。
“同时,年份潭酒区别于传统年份酒的“年份混勾”、“价值混淆”,首次采用100%同年份原酒勾调,即以酿造日期为准,只取同年份1-7轮次原酒盘勾而成,勾调过程中不添加任何其他年份的酒及任何其他物质,保证每一滴酒都100%足年。而以上所有过程均按国际标准采用第三方公证,每瓶都有公证书,买家购买一年后如想退掉的,可由厂方加价12%回购。对经销商来说,即使没卖出去都不会吃亏;对消费者来说,可以放心消费,就是买来没喝都要赚钱。”
整个取酒、调味组合、品评定样,全程都有成都公证处公证人员与阳光保险工作人员参与。成都公证处进行了全程视频录制,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仙潭集团邀请国内多位国家级白酒专家为“年份潭酒2012”的品质保驾护航表示赞赏,他们也将竭尽全力做好公证工作,为消费者做好公证人与见证人。阳光保险也表示,为“年份潭酒2012”做保险很有信心,尤其这是一项与消费者权益紧密相关的内容,是一项很有意义的事情。
另外,还有《华夏酒报》、《新食品》、酒业家、微酒、四川在线、四川新闻网、《四川农村日报》、泸州广播电台、泸州电视台、《泸州日报》、《泸州晚报》、泸州新闻网、《酒城新报》、腾讯大成网、川南经济网、川南在线、古蔺电视台、古蔺报、郎网等近20家媒体现场见证并围绕“年份潭酒2012”向到会白酒专家进行了专访。(曾之)
-
川南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川南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川南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发布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882779006 邮箱:3109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