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翠屏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4起典型问题是:
1 宜宾(微博)市翠屏区明威乡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龚立伟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
2010年至2017年,龚立伟担任李端、牟坪、明威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购物卡。此外,龚立伟还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等违法问题。龚立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场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张林,赵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尹大杰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6月,由张林、尹大杰带队,组织下辖9个村(社区)书记、主任及联系村干部共计33人利用外出考察城市管理经验之机,到广西北海银滩、海洋世界公园、北海老街、桂林象山公园、漓江、阳朔等旅游景点游玩,行程人均花费3600余元,共计约12.5万元,全部在赵场街道财务报销。调查期间,已责令考察成员退赔公款支付的各项旅游费用共计 5.44万元。张林、尹大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民政办主任、安阜街道新区社区居委会原主任谢春莲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3年9月,谢春莲担任安阜街道新区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收受服务对象500元购物卡和1000元现金,用于个人消费。谢春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宜宾市翠屏区思坡乡花马村党员徐强参与赌博的问题
2014年7月9日,徐强在江北葡萄园后门根据地茶馆内,用麻将,以推马股每盘最少100元起,最多3000元封顶的方式进行赌博。徐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治安处罚处理。
同时,翠屏区纪委公开曝光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问题是:
1 宜宾市翠屏区审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银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问题
2007年至2015年,王银明任宜宾市翠屏区审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审计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81万元。王银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2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冯伟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问题
2012年至2013年,冯伟任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5万元。冯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3 宜宾市翠屏区发改局主任科员、党史办原副主任雷维祥,区党史办副主任科员、党史办原副主任梁建,区党史办地方志股股长王祥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2011年7月,雷维祥、梁建、王祥三人以“校对费”为名,收受成都某制版印务有限责任公司1.5万元的回扣并将部分资金予以私分。雷维祥、梁建、王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财政。
4 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鱼台村文书陈代勤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2016年,在宗场镇鱼台村征地拆迁中,鱼台村文书陈代勤在未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违规出具不实证明,导致周某某户多享受统建还房安置指标90㎡和2.88万元安置补偿费。调查期间,周某某已将多享受的指标和钱款退回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陈代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石坪村村主任侯元文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2011年5月10日,侯元文以帮助石坪村1社社员廖某某办理危房补助为由索要并收受廖某某现金2000元。侯元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廖某某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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