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昨日正式施行,泸州也颁发出了我省首张不动产登记证书。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专家表示,3月份细则出台可能性不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日前透露,《实施细则》已在征求国务院36个部门和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部门的意见,启动了立法程序,正在按程序加快推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面实施要有一个过程。条例实施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因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继续颁发的各类旧版证书;以及条例实施前分散登记时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
提前申请 1个月内领到证
昨日,44岁的泸州市民申女士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手中,领取到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为 NO.D51000000001。这意味着,申女士成为了全川第一张不动产登记证领取者。
据悉,申女士刚刚在泸州市区购置了一套70多平米的房子,这也是她人生当中购买的第一套住房。申女士称,不动产登记的实施,让她购买的房屋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且办理流程更让人省心省力。“我在2月初提出申请的,从申请到通知今天领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办理流程非常简单。”
不动产权证书内详细记录了权利人土地使用权面积、专有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权利状况。证书首页上方还印有二维码标识,据工作人员介绍,该标识是为了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便于下一次受理时能够快速查询出登记信息。
当天,泸州市本级和泸县共颁发14本不动产权证书。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还颁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宅基地第一本证书,权利人为泸县牛滩镇横江村村民刘德全。刘德全表示,不动产权证书可以帮助他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合法财产,避免因宅基地划分问题引起纠纷。
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启动立法程序
虽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开始正式实施,但条例大多是原则性、方向性条款,真正落地需要操作细则。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参与不动产登记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表示,细则将对登记人员与登记程序,尤其是每一类登记的具体程序做出详细规定,包括提交哪些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怎么进行审核,如何进行实地查看,哪些情况需要去调查,都将一一细化。
程啸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细则属于部门规章,按照立法程序,要报到国务院法制办,由国务院法制办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再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后才能正式颁布。由于现在还没有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因此,细则3月份出台的可能性不会太大。
而据王广华透露,国土部牵头制定的《实施细则》已在征求国务院36个部门和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部门的意见,启动了立法程序。细则正在酝酿,但地方层面上,31个省区市均已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24个省区市已完成省级职责整合任务。
登记信息平台 有望下半年上线
据了解,在机构整合、城乡统一、信息共享、依法查询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各大亮点中,基础信息的多维实时共享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借此可以实现多部门间审批及申请流程简化,同时为我国未来完善房地产税体系、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个人信用体系等一系列长效工作提供基础。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求,国家层面负责开展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业务联动和各级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业务协同,以及社会公开查询和特定部门的信息共享。
王广华表示,目前是“反弹琵琶”,通过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步伐来推动整个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程。计划2015年下半年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信息平台并拓展扩容,2017年全面运行。目前各地负责推进本地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接入信息平台相关准备工作,下半年开始陆续完成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对接,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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