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经济网讯 近日,古蔺县通过以物业培训为切入点,积极探索物业管理工作新机制。近年来,随着古蔺县城扩容增量,古蔺县物业小区逐步增多,但由于受开发遗留问题,管理机制不健全,主管单位职责不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低下等因素的制约,古蔺县物业小区矛盾凸显,调处难度大。
为进一步理清物业管理相关部门职能职责责,理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满意度,2016年4月12日,古蔺县住建局与古蔺镇联合组织召开了古蔺县物业小区管理工作会,县城各社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泸州市住管局副局长龙敬明到会进行指导。
会上,泸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史胜勇就物业服务企业如何解决收费难,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协调、规避物业服务风险等作了专题讲座。泸州市住管局物管科科长赖忠贵就物业服务工作中住建、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专有经营单位等的关系做了进一步明确,就物业管理工作中相关单位如何认真履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进行了分析讲解。在现场交流互动环节,参会人员就其关心的电梯维护、二次供水等费用由谁承担,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维修资金使用等问题与专家、领导进行了交流互动。
此次培训会,一方面明确了物业管理工作中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理顺了关系,实现了物业管理工作由住建部门“单打独斗”的管理方式向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属地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具体工作及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所辖社区负责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履职的三级管理模式转变。另一方面让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明确了相互之间平等的法律关系,明确了各自的工作内容,为后期小区规范有序管理,解决小区矛盾纠纷打下了基础。
下一步,住建部门将强化物业小区规划公建配套设施审批、物业承接查验、房屋质量监督等工作减少物业小区开发遗留问题;加强前期物业进场指导监督,严格准入管理,完善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用评价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将强化与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的沟通协调,集中开展物业小区矛盾纠纷调处,确保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简叶、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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