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泸州:因无“预售证”市民申请退房 48万却只退了47万?
“因为楼盘没有预售手续,我才申请退房退款,但首付48万购房款目前只退还了47万,开发商和另外一家公司相互推诿,剩余1万元不知何时才能退还。”2月28日,市民罗女士通过川江都市报新闻热线3190929反映,去年,她在泸州市江阳区鸿通·翡翠滨江认购住房,后因该楼盘未办理预售许可证而申请退房退款,到现在还有1万元未到账。
市民申请退房退款 还有1万元被拖欠
2018年5月,罗女士在鸿通·翡翠滨江认购了一套住房,并交纳了48万元的预付款。原本以为购买新房很顺利,不料该楼盘售房部却迟迟没有通知她前去签定正式购房合同。一直到2018年7月,罗女士觉得不能再拖下去,经过打听才得知该楼盘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
“知道楼盘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后,感觉这次买房有点‘悬’,随后,我就一直催着售房部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不过,一直到2019年1月,相关手续仍没有完善,万般无奈之下,罗女士到售房部申请退房退款。
一切看似都很顺利,售房部也非常配合,很快就为罗女士办理了退款手续。不过,在办理退款手续时,罗女士发现收款收据上显示了两家单位的公章,之前交纳的购房预付款有47万元为鸿通房产收取,1万元为四川万房通科技有限公司收取。这让罗女士感觉有些奇怪,但她也没太在意。“当时交纳预付款时,我把注意力都放在具体金额和购房的房号是否正确上了,没想到48万元预付款不是全部交到售房部。”罗女士说。
在此后申请退款过程中,罗女士于2月15日收到开发商退还的47万元,剩余的1万元则被告知需要到四川万房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退还。“这个公司没有说不退还,但一直没有具体时间,一会儿喊我去售房部问,但售房部又喊去这个公司问,感觉双方开始相互推诿。”罗女士说,经过了解,她才知道这1万元是团购费,但当时决定买房是通过路边叫卖楼盘的工作人员带她去售房部的。
罗女士表示,就算是团购费,但因为该楼盘自身的原因导致她没有成功买房,现在已经申请退房退款,这1万元都应该退还;即使开发商和四川万房通科技有限公司有纠纷,但不应该由消费者来“埋单”。
1万元肯定会退还 目前正在完善手续
28日,据鸿通·翡翠滨江售房部工作人员介绍,在罗女士交纳的购房预付款中,属于开发商收取的金额已经在前段时间全部退还给她,还有1万元属于团购费,罗女士应联系四川万房通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万房通科技有限公司樊经理说,罗女士剩余的1万元属于团购费,当时是开发商委托四川万房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取;在接到罗女士申请退款后,公司从来没有说过不退还。樊经理表示,目前正在办理退款的相关手续,公司也正在与开发商沟通,待手续办理完善后,会立即将团购费退还给罗女士。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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