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部署落实。根据市建工局《关于“挂证”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第一时间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股室、具体任务和时间结点,及时向企业传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相关要求,企业对照文件要求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赁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上报自查情况。
二是强化重点排查,确保目标落实到位。 通过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截止目前,共审核上报各类注册人员272人,存在涉嫌“挂证”行为21人,整改16人,还有5人在整改中。
三是强化资格管理,确保形成长效机制。 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梳理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钩的有关措施和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建立完善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承诺报考制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成绩,涉及提供虚假信息获取报考资格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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