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龙厂沟
2016年新年伊始,古蔺县委、县政府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和涉旅企业吃透政策,从即日起,古蔺旅游生活通将出台“解读古蔺一号文件”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以下为古蔺县委政府一号文件全文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按照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委会要求,强力推进旅游突破发展,优化县域经济结构,实现“率先摆脱贫困、同步全面小康”,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品牌建设目标。到2018年,新创建2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力争创建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一批精品村寨、民俗风苑、花果人家、星级农家乐和民俗客栈达标户;“生态田园、红色古蔺”品牌形成,基本建成川滇黔渝结合部国家级休闲度假目的地。
(二)主要经济指标。到2018年,全县游客年接待量达到300万人次,每次人均停留2天以上、人均消费800元以上,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4亿元,全县年门票收入达1000万元。
二、总体思路
(一)坚持全域旅游,构建“一核一线一片多点”的旅游发展格局。即以大黄荆老林为核心旅游景区,以“黄荆—县城—永乐—太平—二郎”为精品旅游线路,以大寨、箭竹、双沙、马蹄、马嘶为重要乡村旅游示范片,以其他乡镇特色旅游景点为补充。
(二)坚持分级负责,加快推进景区景点及配套设施开发建设。“一核一线”上的重点景区,由县上主导,引进大型旅游企业整体投资开发或组建国有旅游公司进行开发;“一片”上的乡村旅游区、旅游点由县上统一策划或规划,乡镇自主招商,引进民间资本开发;“多点”上的旅游景点,由乡镇自行主导,鼓励社会资金投资,突出自身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
(三)坚持旅游扶贫,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市场开发为抓手,把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大景区开发带动、乡村旅游开发带动、旅游商品开发带动、旅游线路统筹带动等“四个带动”,助农增收,真正实现脱贫致富。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完成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景区规划,对重点区域进行专门策划和设计。住建、国土、水务、林业、农工、环保、扶贫等规划要与旅游规划有机衔接。
(二)加快交通建设。按照“大交通、大旅游”和“快进慢游”思路,集中力量加快全县景区骨架道路建设。加快古蔺县城西互通经龙爪湖至黄荆、贵州土城经同民至龙爪、叙古高速东互通经石羊坪至罗锅塘等旅游通道建设。推进赤水河旅游环线建设,在二郎镇、太平镇范围实施3个以上连接桥工程与贵州赤水河谷旅游公路形成跨境复线。会同叙永完成震东至乌龙沟道路提升。完成古赤路、二郎至青龙洞、乌龙至香楠、箭竹至双沙公路改造。连接改善大寨、箭竹、双沙、马嘶、马蹄乡村旅游示范片旅游公路。推进景区内部旅游毛细公路建设,建成黄荆老林桃子坝至蟒童坝公路、长滩经香溪湖至八节洞公路、黄荆场镇至龙爪四米桥公路、长滩至三工区公路(狩猎场)、太平古镇景区内部通道及过境公路、青龙洞入口公路等道路。配套建设通道上的导视系统、旅游厕所、观景休憩平台、加油站点、充电桩等服务设施,美化旅游通道沿线环境。建成县城旅游客运集散中心,与成都、重庆、赤水旅游集散中心对向发车;开通县城、泸州至黄荆老林、太平古镇等景区的旅游专线车。
(三)加强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根据旅游发展趋势和景区景点发展的需要,相关部门要在水、电、通讯、网络、排污、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满足旅游发展需求。建设满足需要的景区停车场。完成黄荆、太平、桂花、大寨、箭竹、双沙、水口等乡镇供水厂及管网、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垃圾处理厂等的建设和提升完善。全县景区、景点及旅游通道沿线实现4G通讯信号全覆盖,主要景区的主要景点、游客服务中心、休闲商业街区、宾馆酒店等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全覆盖。完成县内建筑外观风貌设计,完成主要景区交通干线沿线建筑物的风貌整治,新建、改建民房要符合设计要求。
(四)全面推进旅游目的地建设。培育“一心”,加快县城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建设。挖掘提炼城市主题文化,突出山水园林风貌特色,以景区标准对县城进行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配套酒店、休闲商业功能,建设城市绿道、步游道、自行车骑游道等城市游憩设施,培育发展古蔺镇三道水、小水、漆山、花果园、护家石林、德耀烂坝水库等近郊旅游项目。突出“一核”,加快大黄荆景区建设。引进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按照5A级景区品质要求,综合开发黄荆老林、桂花地质公园、红龙湖、龙爪湖、廖灌岩水库为一体的大黄荆老林旅游景区,整体推进景区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黄荆老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升“一线”,加快蔺郎路沿线旅游开发。完成永乐温泉项目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工作,完成主题温泉度假村打造;按照5A级景区品质要求打造太平古镇,成为展示与体验经典红色文化和川南民间民俗的高端旅游休闲度假区;完成二郎古镇红军街维护打造,开发名酒参与体验产品和天地宝洞、天宝峰旅游项目,完成美酒河漂流项目的招商引资和打造;完成青龙洞洞穴探险、峡谷观光旅游产品开发,打造成为4A级景区。壮大“一片”,加快乡村旅游示范片提升开发。整合各类资源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整体推动箭竹、大寨、双沙、马蹄、马嘶等连片区域的乡村旅游开发,充实休闲度假、养老养生及露营、垂钓、采摘、观光、娱乐等体验产品,建设休闲农庄、民俗客栈、农家乐、乡村酒店等接待服务设施,形成“欢乐坝子”、“洞乡苗寨”、“森林牧场”、“峡谷洞厅”“画里乡村”、“茶山果海”的“醉乡村”经典旅游品牌。搞活“多点”,鼓励其他乡镇自主招商。吸纳社会资金,逐步开发利用峡谷、溶洞、石林、宗教、生态农业等资源,形成“千洞之乡”、“石林盆景园”等特色旅游品牌,逐步构建以S312线为枢纽的特色旅游示范带。
(五)全力实施“旅游+”。创新、拓宽旅游发展方式,通过旅游加农业、林业、城乡建设、互联网、培训等形式,多元创新、融合发展。旅游+农业,利用油菜花、水稻、茶叶、牡丹、芍药、甜橙、杨梅等特色产业,结合峡谷、梯田、盆地培育大地景观,鼓励农房、农舍、农业生产资料景观化,发展乡村体验游、乡村度假游;旅游+林业,充分利用箭竹蔓岭、德耀野鸡坡等林业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打造森林栈道、森林小屋、森林度假营地等产品,开发私密游项目,培育森林人家;旅游+城乡建设,结合城乡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科学布局旅游功能,适度发展旅游休闲地产,做到每一个项目都能成为文化标志、旅游景点,逐步实现全域景区化;旅游+互联网,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开发旅游移动端应用系统(包括导游、导览、餐饮、住宿、购物、交通等),完善旅游电子商务系统,建设景区门禁、票务、监控、游客自助查询、游客统计分析等智能景区系统;旅游+培训,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开展党性教育、红色革命教育、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主动对接省、市党校,力争把相应培训课程安排到古蔺,建成3个以上教育培训基地,打造3条以上红色经典教育线路。
(六)针对性开展营销合作。立足成渝、泸州及周边地市,放眼全国,整合政企资源,紧随开发节奏,强化宣传营销。提升、丰富旅游宣传画册、旅游地图、外宣片等外宣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微视、客户端、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性开展宣传营销;与旅行社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每年组织1次旅行社体验游活动,打通营销渠道;创新旅游招商推介方式,每年至少在成都、重庆、贵阳等地开展4次以上旅游投资招商推介会,并借力相关平台进行宣传营销;办好大寨踩山节、双沙菜花节、黄荆老林英雄会、箭竹苗家风情节、花灯艺术节等传统文旅节事活动,结合农林生产特点举办农事主题活动,挖掘体育竞技、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体资源亮点开展事件营销,力争做到“月月”有节事活动吸引眼球、助推宣传营销;主动对接周边县区和重点景区,结成区域旅游合作联盟,推动旅游交通、旅游导向、宣传营销、线路整合等无缝对接,互享游客、互为目的地和客源地,形成跨区域无障碍旅游;利用入驻旅游企业成熟的渠道和市场,实现景区和市场的嫁接。通过主办全国、全省、全市性质的座谈研讨、采风体验等系列宣传营销活动,叫响叫亮“生态田园、红色古蔺”品牌。
(七)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积极推动旅游区域协作,加强与周边景区的合作与互动,做精做优以古蔺郎酒、宜宾五粮液、泸州老窖、贵州茅台为主体的中国白酒金三角旅游线,以黄荆老林、蜀南竹海、赤水十丈洞、合江佛宝、尧坝、重庆四面山为主体的川黔渝金三角生态旅游线,以太平古镇、贵州遵义、赤水、土城为主体的长征丰碑(四渡赤水)红色经典旅游线。组合县内优势资源,突出景点特色,形成红色旅游线、生态旅游线、农业观光旅游线、民间民俗文化旅游线等多条古蔺精品旅游线路。
(八)培育旅游商品品牌。发挥古蔺资源优势,突出生态特色,开发一批游客喜爱、便于携带的旅游商品。建立扶持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培育民营企业,建立企业+作坊、企业+农户的合作方式,重点开发岩蜂蜜、古蔺面、赶黄草、麻辣鸡、椪柑、米花生、核桃、茶叶等农特产品和苗族蜡染、刺绣、红色纪念等地方文化产品,形成产、供、销一体的旅游商品开发模式,注册商标,完善商品包装,打造古蔺旅游商品品牌。培育古蔺美食品牌,打造古蔺九大碗、生态宴、红军餐等地方特色餐饮。
四、保障措施
(一)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旅游发展推进组职能。研究、审定、协调全县旅游发展的年度和中长期计划、旅游规划、旅游体制与机制改革、旅游项目建设等旅游产业发展重要事项。建立旅游发展重点项目牵头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强化推进组办公室(旅发办)职能,负责统筹协调旅游产业发展日常事务工作。实质性运作旅游国资公司。理顺政府、企业、景区的关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旅游产业发展模式,整合现有旅游国有公司资源,成立由县上直属管理的旅游投资开发公司,将现有国有旅游景区资源、资产划入新公司。以新公司为主体,对全县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利用、经营管理、投资开发和招商合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旅游发展专项基金。自2016年起,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000万元作为旅游发展专项基金,每年根据GDP增幅同比增加。专项基金重点用于旅游招商引资、市场拓展、品牌培育、人才培养、旅游产品与商品开发、涉旅小微企业扶持等。各乡镇视自身财力情况,加大旅游发展扶持资金投入。制定旅游发展专项财政奖励政策。为鼓励社会资本在蔺投资旅游,制定详细的关于景区投资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商品开发、游客组织、旅游品牌创建、旅游节事活动举办等具体的财政奖励政策和实施细则。同时,对旅游投资项目进行贴息补助,对旅游开发成效突出的乡镇、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涉旅项目土地支持。国土部门在制定和安排用地计划时,要优先保障旅游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过程中,在符合规划、供地手续完善、不改变用途前提下,项目在原土地上增加建筑面积的,不再征收或调整土地出让金;项目用地按规定必须进行性质变更或权属交易的,土地出让金征收按照最低标准执行。创新旅游资源的处置方式。利用溶洞、岩石、森林、水体等国有旅游资源进行开发时,可采取转让、租赁、托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行旅游资源处置。以租赁方式出让的,在市场培育期可免收或象征性收取租金。
(四)强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旅游行政管理人才选拔和培养。制定人才引进、选拔、培养和激励办法,2016年至2018年,每年新增选拔旅游专业人才到旅游主管部门不少于2名,每年选送2名以上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到旅游院校、发达地区、上级管理部门交流学习、挂职锻炼。加强经营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公开选聘等方式引进旅游经营性人才进入国有旅游企业,实施职业经理人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加大经济奖惩力度,鼓励开拓创新。
(五)强化旅游目标建设推进考评。旅游项目推进列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奖惩;推进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列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推诿扯皮、踢皮球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追责。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减少重复、多头检查与评比。发改、国土、住建、林业、环保等部门要设立旅游发展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并提出具体的从简办事流程;涉及交叉办理的或互为前置条件的,实行并联审批,原则上办结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严禁向旅游投资企业摊派或要求企业赞助、捐赠,切实维护企业良好经营环境。进一步规范中介、评估、检测、认证机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各类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标准,标准有浮动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业不正之风,切实保障旅游企业合法权益。
附件:
1.2016年古蔺县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责任分工表
2.2016年古蔺县旅游业发展配套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工表
3.2016年古蔺县旅游业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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